前言
旧城改造,主要是指在原有的旧城基础上再次开发,将城市中原有的无法同社会进步相契合的现象以及物质环境进行重新开发利用,遵循城市化进程标准,对城市布局重新规划,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在改造中获得新生。但是在实际旧城改造工作开展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忽视一些现实因素的现象发生,导致旧城改造的成果难以达到预期值。
在对旧城改造过程中不能遵循单一的模式进行,应针对改造过程中涉及的具体问题深入分析,制定合理的改造方案[1].
1 城市旧城改造的基本情况
旧城改造,是推动城市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主要是针对市区内的一些社区以及厂房进行改造,改变原有的城市规划布局,在城市规定的行政界线内,按照城市的发展规划合理进行布局,可以划分为工厂用地以及城市用地。具体来看,旧城改造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对城市的工业化布局进行改造; 对公共设施的改造; 对原有住宅区的改造,将原有居民迁出,提升居民生活水平,改善居住环境; 根据城市环境问题,采取合理措施净化空气环境、降低噪声污染。
2 旧城改造中房屋拆迁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2. 1 有关对历史文化破坏的问题
我国是一个历史文明古国,有着五千年的文化沉淀。旧城一般存在着悠久的历史文化,流淌着浓浓的地域文化气息。原有的社区文化和当地的人文风情,是我国重要的历史文化瑰宝[2].但是在针对旧城的改造过程中,由于政府和施工单位过于重视施工成效,而忽视旧城的这些传统文化价值,将原有古老的建筑以及一些可利用的住宅被拆迁。
尽管这种拆迁方式能够促使城市格局变得整齐,但是重新规划的城市格局,由于街道以及住宅形式过于单一,导致整个城市过于单板,同时也丧失了我国的历史文化特点,大量的历史文化沉淀遭到破坏、流失,这也是我国旧城改造中普遍存在的现象。
2. 2 原有社区解题的问题
目前我国旧城市改造方法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将原有的古老建筑全部拆迁,重新建设具有现代化气息的建筑; 另一种则是保留具有当地特色以及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以及街区,并大力保护历史文化不被损害[3],将原有的居民迁出,创建新的城市风景旅游区。两种方法尽管在旧城中古建筑的保留方法存在差异,但其共同点是将原有居民迁出,原有的社区文化消失,风土人情自然难以留存。由此在旧城改造过程中不仅要对内部古代建筑进行保护,同时需要注重解决当地居民住房问题,更加系统完善的推动旧城改造顺利完成。在我国的凤凰古镇,针对原有古代建筑以及当地居民住房问题颁布了一系列措施予以完善,在保留有建筑同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修复,并且保留原有居民的居住权,社区文化得以延续。
2. 3 经济补偿问题
在针对旧城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的拆迁补偿问题备受关注,主要原因是由于当地居民文化水平较低,以致于日常生活质量以及经济收入处在下游,即使政府将拆迁补偿款补偿给居民,但是由于补偿款较少,很难在外购买到适合居住的商品房,并且旧城改造后原有的房屋价格更高,以致于原有居民无家可归。对于旧城进行改造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重新规划城市布局,优化城市内部产业结构,提升当地居民生活水平,但是在实际工作开展中却出现截然相反的结果,原有居民因为旧城改造反而生活质量不如从前,当地的地域文化特色荡然无存,失去了旧城改造的意义[4].即使当地居民能够保留居住权,但是由于住宅的改变,居民难以适应和进行现代化的改造,由此同样需要对当地居民进行经济补偿,保证人们能够有能力的开展新的生活,改善生活质量。
3 旧城改造中房屋拆迁问题解决措施
3. 1 遵循城市发展规律
我国的旧城改造问题由来已久,上述存在的问题,是我国目前各个地区旧城改造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如果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将对我国历史文化产生强烈的冲击,历史文化逐渐流失,同时当地居民得不到合理安置,造成社会的不和谐现象发生。由此,针对此类问题,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应遵循诚实的发展规律,提升城市面貌同时保护旧城原有的历史文化以及人文特色,保留城市独特的风格,彰显地域特色。遵循持续发展的战略构想,根据旧城改造内容和改造要求,合理有效的改善城市当前现状同未来发展的关系。
3. 2 加强政府监管
在旧城改造过程中,由于大量古代建筑和街道遭到破坏,地域特色文化流失,对我国造成了巨大的物质文化损失,而主要原因是由于政府和施工单位在规划过程中,忽视了旧城原有的历史文化气息以及风土人情,原有的旧城失去了自身独特的地域内涵。由此,应加强政府的监管,以政府为主导,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按照当地城市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管理条例以及旧城改造要求,保证工作开展中有着明确的目标,认清旧城改造的意义[5].坚持政府在其中的主导作用,首先对于城市布局、土地使用以及交通等问题,需要政府同相关部门进行严格的磋商和研究,制定全面系统的改造计划,将旧城改造计划纳入城市建设发展中,调动各方面力量全力推动旧城改造[6].
3. 3 引导公众参与
我国在开展旧城改造方面,应积极引进公众参与机制,给予相关民众的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以此来完善旧城改造规划,倡导民主化。
旧城改造不仅是社会进步的需要,同样涉及到当地居民切身利益,开展旧城改造过程中,应充分汲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需求,调动公众参与热情,促使开发商能够重视公众的意见,在利润和公众需求之间寻求平衡[7].针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可以由专门部门对其意见进行审核,在保证遵循拆迁规划并且合理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满足公众的需求[8].同时,施工单位在汲取公众意见的同时,应规范自身的管理机制,同政府相配合,加强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拆迁工作的合理执法,严格遵守旧城改造规划,对于违反规划的个人或单位,一律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以严格的管理制度保证旧城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9].
4 结论
综上所述,旧城改造一直是困扰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主要问题之一。
旧城改造是我国城市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一项艰巨并且复杂的任务,在此过程中应充分遵循政府的主导地位,汲取公众意见,合理的制定旧城改造规划。旧城所蕴含的历史文化遗产,应加大保护力度,防止文化流失,制定严格的惩处制度予以规范; 遵循诚实的发展规律,保留当地居民的居住权社区文化,通过政府自身的制约能力加强监管,保证旧城改造工作有序开展,推动我国城市化进程。
参考文献
[1]吴林淋。 关于旧城改造中房屋拆迁问题的思考[J]. 城市建筑,2014,25( 01) : 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