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煤炭资源税改革是煤炭行业面临的重要政策环境, 会给煤炭企业带来严重影响。根据近几年关于煤炭资源税改革及影响的研究文献, 从煤炭资源税的税费制度出发, 阐述煤炭资源税改革方向及影响。我国煤炭资源税改革要取得实质性的效果, 必须立足解决现实问题, 将政策建议具体化, 加强研究深度, 真正发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
关键词:煤炭资源税; 改革方向; 改革影响;
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 资源税制度也在不断演进, 因其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具有重要地位, 一直是国内外学界探讨的重点问题。
煤炭作为我国的主体能源, 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重要作用, 但也存在很多问题, 不利于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煤炭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中形成的外部性, 可通过资源税费内部化, 对污染行为征税消除资源利用的当代外部性, 对资源使用者成本进行补偿消除资源利用的代际外部性。环境技术创新也是解决经济发展和环境可持续两难问题的重要途径。煤炭资源税改革是煤炭行业面临的重要政策环境, 会给煤炭企业带来严重影响。
一、煤炭资源税费制度研究概述
通过文献梳理, 国内外学者对资源税费制度进行了广泛研究。
Utto (2000) 、Sarma和Grace (2001) 分别对不同国家的矿业税收制度进行比较分析, 并以实例说明各国家之间的矿业税收差异。
OsiresCarvalho (2002) 以巴西为研究对象, 重点分析其石油、天然气资源税。
王萌 (2015) 提出, 资源税、费、租有不同的内涵, 认清租、费、税的本质区别和差异, 是理顺各种经济关系, 解决租、费、税混乱的关键。
张冬梅和孔晗 (2013) 通过国内外税费制度比较, 认为资源税采用“费”的征收管理方式更为适合。
余韵 (2013) 认为, 通过将矿产资源补偿费并入资源税中, 可以实现统一征收管理, 避免资源税与矿产资源补偿费重复征收的情况。
刘立佳 (2013) 认为, 关于税费制度的讨论与资源税的改革方向密切相关, 而其改革方向则由其功能定位决定。
二、煤炭资源税改革方向研究概述
我国于1984年开征资源税, 1994年实施《资源税暂行条例》, 自1994至今进行了多次调整。多年来, 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方式, 计税依据缺乏弹性, 调节机制不灵活。此外, 企业还要缴纳大量与资源税功能类似的收费基金, 出现重复征收、税费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十二五”规划后煤炭资源税成为资源税改革的重点, 2014年对煤炭资源税全面实行从价计征, 税率为2%~10%, 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
杨志勇 (2014) 认为, 虽然与从量计征相比, 煤炭资源税的从价计征更能保证国家分享资源价格上涨的收益, 但由于煤炭资源对整个实体经济的影响重大, 牵一发而动全身, 改革不得不考虑煤炭企业全行业经营困难的背景。
AnilTerway (2006) 认为, 中国资源税的改革方向应是构建合理的税费制度, 并通过提高资源税率的方式来弥补资源生产、使用的外部性。
马伟 (2007) 提出, 我国矿产资源税费改革的方向应是废除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建立以权利金和增值税为主体的矿业税费结构新模式, 适时开征环境保护税, 并重新设计针对矿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贾康 (2011) 认为, 资源税的改革应与以资源、能源价格形成机制为重点的价格改革联动实施。利用其税价联动改革的杠杆作用, 调节不当垄断因素的配套改革。
刘广生和曹明晶 (2014) 认为, 要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必须充分考虑公平效率原则及行业特性, 调整计税依据, 将税额与回采率和储量挂钩, 处理好地方与中央之间的财政关系。合理评估调整对民生的影响, 并出台政策“对冲”资源涨价, 考虑国际市场的影响和时机的把握, 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周志波和张卫国 (2015) 认为,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背景下, 我国未来资源税制度改革的方向是较明确的, 即改从量定额的征收方式为从价定率, 扩大征税范围, 并适当提高税率。
安体富和刘翔 (2014) 指出, 本世纪以来,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资源利用效率矛盾的日益凸显, 资源税的定位发生变化, 因而改革方向也有新的侧重。资源税初设调节级差收入的定位, 已不能满足当今社会发展的要求。
靳东升 (2010) 、马国强 (2012) 、徐晓亮和许学芬 (2012) 认为, 资源税的功能定位应该向引导资源有效利用、保护资源环境倾斜。
刘生旺 (2016) 通过比较仅基于外部性功能、仅基于调节级差收入功能和两者兼顾三种资源税功能定位情况下的社会总福利, 认为矫正外部性是资源税的最优功能定位。
三、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影响研究概述
林伯强、刘希颖、邹楚沅、刘霞 (2012) 认为, 煤炭资源税征收不仅要考虑到煤炭资源的耗竭成本, 同时还要让煤炭资源税对宏观经济的稳定运行不产生较大的影响。
徐晓亮等 (2015) 对煤炭资源税改革与部分具体行业总产出影响情况进行分析, 认为应重点研究资源税改革对不同主体和行业影响的内在机制, 减轻资源税改革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负面冲击。
国内学者对我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影响研究, 大多集中于三个方面:一是煤炭资源税改革对煤炭企业的影响, 包括对企业利润、税负、减排等方面的影响。二是煤炭资源税改革对煤炭行业的影响, 包括税改对行业税负的影响、对行业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影响。三是煤炭资源税改革对整个宏观经济多个模块的影响。
曹建华 (2012) 提出, 在测算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影响时, 一般都运用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 (Computable GeneralEquilibrium, CGE) 进行模拟, 该模型通过构建一套涵盖经济系统中多个经济要素的联立方程组, 可以模拟能源、环境与经济之间的互动影响。
张顺明、叶志强、李江峰 (2013) 认为, 与传统的计量经济模型和投入产出模型相比, 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通过比较政策冲击前后两种宏观均衡状态来分析政策实施的效果, 更加系统和全面。
本研究侧重于煤炭资源税改革对煤炭企业的影响及对环境的影响。
牟巧华和杜放 (2010) 从模型推导中, 得出资源税增加将导致企业利润降低, 企业为了降低资源税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 可通过提高技术水平以节约资源消耗。
黄燕芬 (2013) 认为, 资源税税负增加会倒逼企业将增加的税负通过产业链进行税负转嫁。
曹利文 (2013) 指出, 煤炭行业的税负转嫁有利于煤炭企业的发展方向, 向大规模和高科技发展。
革孙伟 (2014) 通过实证分析发现, 资源税与二氧化硫的排放呈正相关, 而科技创新则与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呈负相关的关系。
沈晓敏和胡留所 (2015) 认为, 资源税提高会加大企业成本, 从而会淘汰产能落后的企业, 刺激企业进行技术革新来实现节能降耗的目标。
王锋正和姜涛 (2015) 认为, 煤炭资源税改革对企业技术创新也有一定影响, 绿色技术创新是改善资源利用情况、优化环境污染控制的重要途径, 加强环境规制是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控制污染的关键手段。
Shao J H, Fei X X (2008) 认为, 相应的企业技术创新探讨的是煤炭企业关于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排放污染物等方面的绿色技术创新。绿色技术创新是指企业为节约资源使用、尽量降低对生态的破坏、减少对环境污染的技术创新行为。
曹霞和张路蓬 (2015) 认为, 这种技术的研发有利于缓解环境污染问题, 且该创新技术在使用、扩散的过程中能够唤醒社会各界对环保责任的认识。
邓峰 (2008) 指出, 由于绿色技术创新的高成本和高壁垒, 使大部分企业较消极。
李平 (2005) 认为, 公众对产品的绿色技术创新的认知较低, 使得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研发的发展受到阻碍。
环境规制政策、煤炭资源税与企业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研究, 也存在较大争议。
波特 (1991) 、Brunnermeier和Cohen (2003) 等学者认为, 环境规制合理是能够刺激企业技术创新的。
王锋正 (2015) 等学者认为, 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起抑制作用。
四、国内外研究述评
国内外学者对资源开采使用的外部性进行了广泛研究, 关于资源税费对资源开采外部性的补偿也有大量分析, 但这些研究还缺乏系统性, 基本都是只对资源税改革本身进行研究, 未将其放入整个税制体制改革中, 而对资源税、环保税与消费税的关系及应如何协调深入分析的研究也较少。
对煤炭企业来说, 不缴纳消费税, 但即将开征的环保税对生态环境也有补偿作用。目前, 学者们大多在理论方面对开征环保税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讨论, 很少有对污染外部性补偿的研究, 在煤炭税率设计时更很少考虑环保税。关于资源税改革对煤炭企业的影响的研究, 大多集中于资源税改革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而很少有研究煤炭资源税改革对企业环境技术的影响。因此, 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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