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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补偿交易支持产业发展的措施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06-17 共6892字
论文摘要

  一、一般补偿贸易概述
  
  补偿贸易最早由德国发明并被广泛使用的一种贸易形式。按照当前中国经济贸易理论的解释,补偿贸易是一种由买方以赊购形式向卖方购进机器设备、技术知识等,兴建工厂企业,投产后以所生产的全部产品、部分产品或双方商定的其他商品,在一定期限内,逐步偿还贷款本息的贸易形式。

  1.补偿贸易的形式
  早期的补偿贸易主要有直接产品补偿、其他产品补偿和劳务补偿等三种形式。由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补偿贸易的范围不断扩大。

  (1)传统的补偿贸易形式。按照补偿商品的不同,补偿贸易大体上可分为三类:直接产品补偿、其他产品补偿和劳务补偿。在实际经济交往中,上述三种做法可结合使用,也可以部分用直接产品或其他产品或劳务补偿,部分用现汇支付等等。

  (2)扩展的补偿贸易形式。一些具有较大成本优势和国际收支存在困难的发展中国家,往往通过补偿贸易引进必须的技术、开展共同开发、引入国内成分要求等。补偿贸易的形式被明显扩大。具体地说,扩展后的补偿贸易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技术转移。在补偿贸易实践中,发展中国家不仅要求发达国家简单地提供贷款和设备,而且提出技术转移要求。特别是在发达国家技术壁垒、绿色壁垒层出不穷的条件下,发展中国家可以要求发达国家提供新的技术和工艺,达到避开非关税壁垒的目的。

  第二,研究开发。由于消费领域的摩尔定律,产品的寿命周期越来越短。尽管发达国家的合作方同意以相当熟练的产品来抵扣所投入的资金和技术,但是,为了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发展中国家迫切希望能够与发达国家合作,提高自身的产品开发能力。

  第三,购买国内产品或配件。在来料加工中,发达国家提供图纸、原料,委托发展中国家进行加工,所加工的产品由发达国家在母国或其他国家销售,发展中国家的加工企业收取加工费。

  第四,营销服务。在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开展按图纸加工、合作研发的条件下,补偿贸易中属于发展中国家成分和利益有了较大的提高。可以通过附加销售其他商品的条件,扩大出口。

  第五,人员培训。在补偿贸易中,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或提高本国的技术开发能力,发展中国家可以向发达国家和与之开展合作跨国公司要求进行人员培训。

  第六,管理服务。管理服务要求具有合作关系国外企业派遣雇员到发展中国家从事直接的管理业务。在补偿贸易的初期,一般要求派遣一些管理者进行工作流程设计、质量管理等基本的管理工作。在合作的后期,一般要求发达国家派遣的管理人员协助和指导材料采购、物流管理等高端管理工作。

  第七,产品质量认证。在国际经济合作日益广泛的条件下,跨国公司的质量认证是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补偿贸易中的质量认证是从事加工业务的发展中国家,通过合同关系要求具有质量认证权威的合作方,对加工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质量认证并颁发认证证书。

  2.补偿贸易的作用
  (1)对资金和技术引进方的作用。由于资金匮乏、技术落后,开展补偿贸易对发展中国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有助于解决外汇储备不足、提高生产的技术水平、扩大出口等。

  (2)补偿贸易对设备、技术出口方的作用。贸易是互惠的,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方式必然也会给发达国家带来巨大的利益。

  (3)补偿贸易存在的问题。尽管补偿贸易是一种有利于合作双方的贸易形式,但是它具有明显的不公平性等问题。①寻找合作对象比较困难;②设备和技术的先进性受到明显压制;③返销产品价格相对降低;④出口方尽力压低补偿产品价格。

  二、政府采购补偿交易支持产业发展的措施
  
  总的说来,政府采购补偿交易支持产业发展的措施可以总结为技术补偿、克服贸易壁垒补偿、营销渠道补偿、价格补偿、促进相关技术发展的市场打包型补偿、资源的第三方补偿、就业机会补偿、环境补偿等。

  1.技术补偿
  技术补偿是竞争弱势方和发展中国家在向发达国家采购所需货物、劳务,或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时,要求国外供应商直接或间接提供相关技术的交易形式。按照技术补偿的形式,该补偿交易包括直接补偿技术、间接补偿技术和具有扩大销售的半技术补偿等三种形式。

  (1)直接补偿。直接补偿就是政府采购的进口方在采购竞争强势方的物品或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时附加的无偿附赠进口方一定技术的补偿方式。

  (2)间接补偿。间接补偿不以直接的技术转移为手段,而是出口国通过合作生产、共同研发、技术培训、参观考察、技术指导等方式,间接地提高进口国的技术水平。

  (3)半技术补偿。所谓不计数补偿是指具有扩大销售性质的国内成分。为了提高国内的配套能力和扩大销售,政府采购商品和劳务的进口国要求出口方按照一定比例采购进口国生产的材料和部件。特别是在进口国生产的零件、部件质量水平较低的条件下,出口方必须想办法帮助其提高质量、改善性能。所以,国内采购具有半技术转移的属性。

  2.克服贸易壁垒补偿
  由于中国已经是WTO成员国,美国政府年复一年的市场经济地位审查对中国已经没有很大的影响力了。但是,由于美国国内法优先于国际法和国际条约,美国一方面可以利用WTO框架内的合法措施(如反补贴法和反倾销),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出口制造障碍,积极利用《购买美国产品法》、301 条款等对其挥舞贸易制裁的大棒;另一方面,它利用技术壁垒、以及汇率等贸易政策给其他国家制造麻烦。政府采购的补偿交易也可以利用供应商的影响力,在消除贸易壁垒方面给进口国一定的补偿。

  由于大型跨国公司都与母国东道国政府和媒体有着良好的关系,他们比较容易取得政府的信任,媒体也乐于提供有偿或无偿的帮助。更重要的是跨国公司一般从本国的产业竞争力、增加就业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角度现身说法,更具有说服力。政府采购的主体是政府,政府采购补偿交易的受益者不仅仅是本国向政府采购提供商品或劳务的部门或行业。相反,可以关系到国家出口的非官税壁垒、技术壁垒和直接针对某国行业的反补贴、反倾销案件,并与涉及整个中国产业竞争力的汇率政策等密切相关。

  与其他私人消费不同,采购者主要是政府机构,能够比较好的克服完全竞争市场的盲目性。在加入 GPA 以前,中国政府可以在那些无压力开放政府采购中,要求国外供应商提供拆除关税壁垒、技术壁垒、反补贴、反倾销调查等方面的游说和帮助。加入 GPA 以后,补偿交易措施受到严格的限制。根据 WTO 或 GPA 规定,一方面,补偿交易仅限于过渡期内,另一方面,补偿交易不得被用作歧视其他供应商的手段。在 GPA 框架下,可以通过改变竞标方式或设立详细的指标体系的方法,以变相的方式指定具有游说能力和意向的供应商。具体地说,可以通过改变采购数量的方式,把公开招标转变为邀请招标和议标的方式,缩小招标范围,使采购方和供应方能够直接表达补偿交易要求。设立详细的指标体系,变相指定供应商则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人设立具有明确与合理的价格目标和技术标准的招标公告,并与意向中的供应商达成默契。当然,这种操作性很强的补偿交易设计容易给腐败提供滋生的土壤。必须注意通过制度建设和强化信息披露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3.国内投资
  国内投资是政府采购商品和服务进口国要求供应商在向出口商品和服务的同时,对进口国进行投资的补偿形式。从进口国的角度,供应商向进口国进行投资,不仅带来可观的外资,可以使用本国低廉的劳动力,更重要的是投资带来的设备、人员、工艺中所蕴含的先进的技术;从供应商的角度看,在进口国进行生产可以避开各种贸易壁垒并减少关税支出。所以,国内投资也是政府采购广泛运用的一种补偿交易形式。例如,澳大利亚就广泛和成功地使用国内投资补偿措施。
  
  4.营销补偿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 市场营销体系更为复杂,市场营销的专业化要求更高。一些大型跨国公司更加重视销售渠道的建设和控制不惜巨资通过资产并购,购入其他公司的营销系统、营销资源。与此同时,市场中分化出一些专门从事营销的企业和公司(沃尔玛、家乐福等)。出现了一流企业搞标准、二流企业搞渠道、三流企业搞产品的局面。

  作为全球最具成长性的市场,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对世界各国的投资者都充满了诱惑,跨国公司、政府采购供应商无不梦寐以求、处心积虑地打入这些市场。特别是在政府采购方面,发展中国家政府可以设立补偿交易条款,要求那些具备条件、急于进入本国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采购本国零件和部件,或直接代理销售中国的商品。营销补偿实际上包括国内采购和代理销售本国产品两种形式。

  (1)采购国内产品。供应商出口物品和服务,对进口国实施国内采购补偿,可以根据进口的规模和种类,协商采购的种类和数量。对于中国这样经济高速发展、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生产能力强劲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可以选择那些产品线多的跨国企业作为营销补偿的对象。尽管中国在世界经济分配体系中并不处于高段位置,但中国是一个世界工厂是不争的事实。中国不仅能够向世界提供大量的制成品,作为世界工厂,中国的零部件生产能力也是首屈一指的。中国大量向世界出口零部件不仅可以取得巨大的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主要零部件进入世界高端制造体是中国成为制造强国的第一步和先决条件。

  由于中国的成本优势,中国主要在一些低端部件上向世界高端制造商输出轮胎等零部件。而在一些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领域,不仅不能出口高档零部件,而且还需要从其他国家进口,如发动机等。所以,在中国加入 GPA 之前,必须尽快设立采购中国零部件的条款,促进中国相关产业的迅速发展。在中国加入GPA以后,可以利用GPA关于发展中国家过渡期的特殊安排,扩大中国零部件的销售,提高中国相关零部件产业的发展和质量与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在加入 GPA 的后期,则可以利用 WTO 的原产地规则的相关规定促使发达国家的高端供应商扩大对中国产零部件的采购。

  (2)具有销售渠道的供应商在全球代理本国产品。在剩余经济条件下,市场是最重要的经济资源。丧失了市场,不仅产品无法销售,而且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技术研发骨干)也会流失。所以,在当前的剩余经济条件下,中国同时应该执行市场换技术和市场换市场的战略。考虑到中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较高。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在中国未加入GPA的条件下,可以通过对国外供应商的谈判,明确代理销售任务。

  二是在中国加入GPA的过渡期内,通过明确招标条件的方式,鼓励国外供应商扩大代理销售中国产品。

  三是在中国加入GPA以后,可以在非公开招标方式中推行国外供应商代理销售责任。

  5.价格补偿
  政府采购的价格补偿的第一目标就是建立由国外垄断企业支付的促进国内产业发展的相关基金。在国外垄断市场的条件下,即使国外垄断企业不采取“挖墙角、参砂子”的行为,即使国内创新企业研发出了自己的新产品,由于国外垄断产品营销体系完整,影响力巨大,国内企业根本无法孵化自己的产品。对于国外的垄断供应商,应该按照总交易额一定的比例,收取一定的产业发展扶植基金,用于支持国内产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研发成果的孵化。政府采购价格补偿的第二目标是按照国际通行的反垄断规则,通过社会各方面代表举行价格听证会,决定国外垄断产品政府采购的供应价格,不仅符合国际反垄断管理,而且可以提高政府采购的价格决定能力,可以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

  6.促进相关技术发展的市场打包型补偿
  由于市场经济鼓励市场行为主体通过发挥积极性与创造性实现利益最大化, 市场经济不可避免地出现各种市场失灵。作为克服市场失灵的政府干预行为,政府采购可以通过把市场打包的方式提高引力,促进本国产业发展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1)问题的提出。由于技术发展的阶段性和相关技术垄断着的逆向选择,特定行业和市场被垄断者长时间垄断,延误了技术创新和导致消费者剩余的损失,以及妨碍相关国家该产业的发展。政府采购可以通过市场打包的方式,提高市场引力,鼓励更多技术研发人员和技术创新机构,投入到相关技术的研发上和创新上来。针对未来市场打包竞标的补偿交易策略主要解决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解决市场引力不足的问题。通过把未来一定时期特定市场的打包后竞标,一方面,可以通过限制市场分割、扩大单个厂商的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引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垄断厂商采取的组织进入行为。

  第二,解决原垄断者掺沙子行为。由于垄断企业追逐利润的特性,垄断厂商总会在社会监管不力的条件下,实施利益最大化措施。经济理论研究成果证明,垄断企业会才千方百计地阻止潜在竞争者的介入。通过将未来市场打包竞标的方式,把未来一定时期的市场交给具有竞争力的研发者或竞争者,可以有效防范垄断者的参沙子行为。

  (2)注意的几个问题。剩余经济条件下,有效购买力(需求)是一个国家最为宝贵的经济发展资源。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必须认真研究有效利用本国购买力资源的问题。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市场换技术可能是一个双赢的战略选择。

  第一,只适用于在市场上具有垄断地位的技术。市场经济必须以发挥市场的作用为基础。只有在出现了市场失灵的条件下,政府干预才是必须的,而且政府干预必须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避免政府失灵。由于市场失灵表现在垄断和市场引力不足等方面,只有市场(如计算机的系统软件的研发、发动机生产)上出现国外垄断现象,才可以采用该措施。

  第二,在政府采购立法中得到体现。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目前,政府采购立法比较完善的发达经济国家,由于竞争优势,很少关注市场打包竞标问题。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中国应该高度重视经济立法。在政府采购立法中,反映政府对市场的统筹处置要求和能力。

  第三,具有明显的市场效应或社会效应。市场经济,理所当然地要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由于把未来市场整体打包后竞标的策略是一个政府干预市场、解决市场失灵的举措。一般地说来,它可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经济效益不仅要测算直接经济效益,同时也要计算诸如控制权等间接收益。更重要的是,在很多情况下,必须从经济安全的高度来审视相关措施的社会效益。不言而喻,可能会出现实施特定措施出现短期内亏损的现象。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应把社会效应作为实施该措施的首要目标。

  7.资源的第三方补偿
  中国可以利用市场巨大、具有相当创新和重大国际影响等优势,开展政府采购的第三方资源补偿。

  (1)概念。所谓第三方资源补偿,就是政府采购采购国通过透过供应商或供应商所在国政府向拥有资源的第三方,通过合作开发、易货贸易等形式向采购方提供资源或以较为优惠的价格保障相关资源的供给的一种补偿交易。

  (2)由于寡头垄断导致的中国的利益损失。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方式的改变,中国对石油、铁矿石的需求越来越大,每年花费巨资从海外购进大量的石油和铁矿石。由于石油输出国组织和铁矿石寡头的价格同盟,中国付出了高昂的代价,甚至使国内具有绝对数量优势的产业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危机。但是,由于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钢铁生产国,铁矿石原料的价格高位,已经严重威胁到中国钢铁行业的健康发展。所以,中国通过第三方资源补偿,保障中国能够以较为合理的价格获得资源已经是迫在眉睫。

  8.就业机会补偿
  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主要提供就业机会和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帮助更多的求职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为了保证国内的就业,WTO设立了专门的原产地规则。通过原产地认定,避免因零部件的大量进口而导致就业机会的流失和国际收支状况的恶化。很显然,进口商品就是开放市场,就是让出了市场机会和社会宝贵的有效需求。由于中国政府采购商品和劳务没有原产地和国产化率要求,使中国重要的和众多的就业机会流失到国外。所以,中国应该通过政府采购立法,通过进口政府采购立法设立国产化率要求,增加国内市场的就业机会供给。

  9.环境补偿
  在当代科技条件下,很多产品在其使用过程中会释放大量的废气、废渣、废水,对使用地造成不同程度的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水源污染。环境补偿就是进口国由国外供应商负责的消除污染带来损失的补偿措施。环境补偿,一般包括经济补偿和恢复生态的行为补偿。经济补偿是由国外供应商支付的用以恢复生态的一定数量金钱。而行为补偿则要求国外供应商就进口国所存在的环境污染采取的防治污染的行为。进口国存在的污染可以是该供应商提供产品引发的污染,也可以是由其他原因引起而发生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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