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建设健康中国和数字中国的共同战略部署下,数字健康的概念应运而生。数字健康的发展经历了萌芽期、探索期、成长期和全面发展期四个时期。然而,相对于数字生产、数字生活的蓬勃发展,数字健康发展相对缓慢,健康产业的数字化水平相对落后。加快发展数字健康服务,需要处理好传统医疗与大健康服务需求、数据产权与数据共享、推进数字健康与确保数据安全、数字健康的人才需求与人才供给、数字健康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数字健康经济存量与增量、数字健康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
关键词:数字健康;大数据;大健康服务;数字经济;
Abstract:Under the joint strategic deployment of building Healthy China and Digital China,the concept of digital healthy came into being.The development of digital health has experienced four periods: germination, exploration, growth and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However, compared with the vigorous development of digital production and digital life, the development of digital health is relatively slow, and the digitalization level of health industry is relatively backward. It is necessary to deal with the traditional medical and health service demand, property rights and data sharing, promote the digital health and ensure the data security, digital health talents demand and talents supply, digital technology innovation and institution innovation, digital health economic stock and increment, digital health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conomic benefit and social benefit to speed up the development of digital health service.
Keyword:digital health; big data; great health service; digital economy;
卫生健康关乎民生福祉,数字技术重塑卫生健康未来。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提出“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要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在建设健康中国和数字中国的共同战略部署下,“数字健康”的概念应运而生,《“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首次提到“数字健康”,明确“加快发展数字健康服务”,并将其作为“社会服务数字化提升工程”之一。
一、数字健康的基本内涵
长期以来,医疗信息化、远程医疗、智慧医疗、互联网+医疗健康等名词不绝于耳,在实际应用中也存在内容交搭跨越、应用边界不清晰的现象。因此,很有必要对数字健康的内涵外延、具体分类和核心要义进行界定。
(一)数字健康的概念演变
数字健康经历了医疗信息化、远程医疗、智慧医疗、智慧健康、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概念演变。医疗信息化是指通过计算机和现代网络通信技术,为各医院和各部门之间提供患者诊疗信息和医院管理信息的收集、存储、处理、提取和数据交换。医疗信息化分为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临床信息管理系统和公共卫生信息化。根据《2003—2010年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区域卫生信息系统包括电子政务、医保互通、社区服务、双向转诊、居民健康档案、远程医疗、网络健康教育与咨询、实现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卫生管理一体化的信息化应用系统[1]。远程医疗是高水平医院的医生通过计算机技术、遥感、遥测和遥控技术,突破地理范围的限制,对医疗条件较差的边远地区患者进行远距离诊断、治疗和咨询。智慧医疗和智慧健康都是采用先进的物联网技术,不同的是,前者是实现患者与医务人员、医疗设备、医疗机构之间的互动,后者是实现健康、亚健康人群的健康监测与管理。“互联网+医疗健康”是以互联网为载体、以新一代新兴信息技术为手段,与传统医疗深度融合而形成的新业态。从空间位置来讲,它在远程医疗的基础上进一步突破了医院的藩篱,医生和患者不拘泥于线下实体医院,选择在线上虚拟医院进行疾病复诊。从覆盖范围来讲,它包括“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医疗保障结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从价值属性来讲,它能够整合、优化、共享现有医疗资源,解决挂号、咨询等就医难题,提高医疗服务水平[2]。
(二)数字健康的具体分类
数字健康按照覆盖领域分为数字医疗、数字医药、数字医保、数字公共卫生、数字管理;按照辐射范围分为数字医院、数字院前和院后、数字区域医疗、数字健康中国。数字医院主要指医院内部信息化(包括HIS、LIS、PACS、EMR等),数字院前和院后主要指居家日常监测、可穿戴式设备、体检信息化以及康复监测等,数字区域医疗主要指跨机构、跨地域、跨领域的信息化(比如医联体内部、区域大数据中心等),数字健康中国主要指全国的数字健康一体化工程。数字健康按照使用人群可分为行政管理人员、医生疾控人员、科学研究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健康数据又包括健康人群的居家监测和日常可穿戴式数据、亚健康人群的体检数据、患病人群的医疗数据、老年人群的养老数据等。
(三)数字健康的核心要义
数字健康的核心是健康医疗大数据。健康医疗大数据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已被纳入国家大数据战略布局,是健康经济新的增长极。根据《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安全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健康医疗大数据是指在人们疾病防治、健康管理等过程中产生的与健康医疗相关的数据。基于庞大的人口规模和医疗资源能够产生海量数据,数据的更快积累和更多应用也能够实现。然而由于基础数据繁杂,内容残缺不全,数据链片段化、碎片化、不完整,实质上我国健康医疗多是“数据大”而非“大数据”。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起步也相对较晚,2014年,中国健康医疗数据市场规模仅为6.06亿元,随着我国逐渐聚焦大数据及数字经济发展,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迅速发展。2016年,中国健康医疗数据市场规模突破10亿元,2017年增长至41.15亿元,2018年达到46亿元左右[3]。
二、数字健康的发展历程
我国数字健康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计算机技术开始普及,我国一些大型医疗机构的工作流程逐步电子化。此后,数字健康的发展大致经历了萌芽期、探索期、成长期和全面发展期四个时期。
(一)萌芽期(2000年以前)
这期间我国卫生信息化处于探索成立阶段,以医院HIS信息系统为主,主要包括住院费用结算和一般住院流程等。80年代初,我国一些大型医疗机构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逐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建立了IHIS、HMIS、CIS等信息系统,对人流、物流、资金流等进行综合管理,大大提升了医院的服务效率。随后,医疗保险的推进加快了大型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医疗保险的行业性质要求详细掌握参保人的就医状况,推动我国大型公立医院开始普遍采用HIS系统,实现问诊、检查、开药和手术的信息化。同时,互联网医疗也初现端倪。1982年,我国医疗工作者首次通过e-mail进行病历会诊,开始了国内最早的远程医疗实践活动。198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与德国一家医院通过卫星进行了远程神经外科病例讨论,这是国内远程医疗的首例。
1994年,国家卫生信息网络建成,该网络依托卫星通信可传输语音、图像,并覆盖全国各医疗机构。原卫生部于1997年印发《医院信息系统软件基本功能规范》,旨在加快卫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医院信息系统软件质量,推动医院计算机应用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在线医疗服务行业逐渐崛起。早期的在线医疗服务主要集中在卫生健康、医院宣传、专科医学、医学支持与教育等医学网站。卫生健康类网站是由一些大型医药企业或各大搜索引擎设立,拥有一批知名专家作为顾问,致力于为百姓健康和医疗专业人士服务;医院宣传类网站由具有互联网意识的医院设立,主要提供网上医学咨询建议、专家以及医院特色介绍等;专科医学网站是由专业医生制作,通过聚集本领域的医患资源,为领域内的医生和患者提供信息服务;医学支持与教育网站可以为医护人员提供业内最前沿科技信息、学术动态、文献索引、医疗教育,等等。
(二)探索期(2000—2010年)
进入新世纪,首批互联网人开始创建中国的互联网公司,随着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等业态逐渐萌发,医疗信息化服务、在线挂号咨询和互联网医药电商也开始探索,基于电脑端和移动端的患者导医、预约挂号、健康咨询、医疗科普、医药电商等服务不断兴起。2000年3月,“39健康网”上线,以网络信息服务为主,引导患者就医及用药选择。2000年7月,服务于医生的丁香园医学文献检索网和丁香园医学主页上线,帮助医生提高搜索效率,形成专业知识分享交流的医生社区。2006年,“好大夫在线”创立,建立互联网上第一个实时更新的门诊信息查询系统,独创“按需分配”的门诊预约系统,简化了患者看病流程,减轻了医疗机构的就诊压力,也解决了医疗分配不均等问题。此外,微医(原名“挂号网”)、春雨医生等在线医疗健康平台纷纷涌现,以导诊、门诊挂号、医生信息查询、医患沟通平台、就医体验分享等医疗健康服务为主,但是数字化手段在诊断和治疗等关键环节应用较少,应用范围和市场规模较小。
这期间医疗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处于起步阶段,部分大型公立医院通过自筹资金方式建立医院信息系统,进而提升医院医疗、流程与资金综合管理质量。区域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部分省、市地区政府开始尝试搭建区域卫生专网。特别是自2009年新医改以来,我国积极探索建立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试图实现区域内电子病历的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此时期的远程医疗重点体现在如何将互联网架构应用到远程医疗,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降低医疗卫生支出,优化平衡医疗资源配置,满足广大群众卫生保健需求。医疗的无地域界限性、医学教育的开放性、科研成果的传播速度与研究效率提升迅速显现,质高价廉的保健设备走进千万家庭,医院管理效率得到大幅提升。301医院、中日友好医院率先成立了远程会诊中心,全国上百家医院相继开展了各种形式的远程医疗工作,为各地疑难急重症患者提供实时可视专家会诊、病理诊断、共享诊疗数据等服务。另外,2003年“非典”疫情之后,国家逐步加大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投入,建立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推动公共卫生服务监管信息化。
(三)成长期(2011—2015年)
“十二五”期间,我国卫生信息化发展迅速。原卫生部确定了中国卫生信息化建设路线图(简称“3521工程”),即建设国家级、省级和地市级3级卫生信息平台;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综合管理5项业务应用;建设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2个基础数据库和1个专用网络。此间,医院各个信息系统全面铺开,远程医疗快速发展,医药电商规范管理,互联网医疗轻问诊模式得到推广和落地。
移动应用技术与智能设备的快速发展,促使医疗服务开始由PC端转向智能移动端。2011年3月,好大夫发布了iPhone版本的移动医疗APP,标志着我国互联网医疗市场的开启。39健康网增设就医助手、39问医生、39健康、药品通等APP,春雨掌上医生、掌上药店、病历夹、医口袋等移动端医疗APP也逐渐兴起。移动医疗作为一种创新的服务模式,正在改变着患者的就诊方式,人们开始习惯通过智能手机终端作为医疗服务入口,搜索、查找、解决及购买相应的医疗服务,大大提高了患者的就医体验。随着云技术及智能硬件技术的逐渐成熟,可穿戴设备逐步发展起来,人们通过各种手环与移动终端相结合,同步记录个人体征数据,实时监控及调整个人身体变化。互联网巨头、资本市场、医药企业纷纷进入医疗行业。2014年,由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与互联网医疗平台公司、网络医疗接诊点等共同建设的广东省网络医院成立,采用“视频问诊+就地购药”的服务方式。至2016年,广东省21个地市58个县域已经设置网络就诊点2 300余个,这使得实体医院的功能得以拓展、服务得以延伸。
随着互联网巨头、硬件厂商、保险业开始进入市场,投入大额资本探索商业模式,医疗产业链逐渐形成[4]。例如“好大夫在线”建立互联网门诊信息实时更新查询系统;“丁香园”为中国生命科学专业人士搭建专业交流的平台,加强医学、药学、生命科学等专业领域交流;“春雨医生”融合了咨询、导医、社区交流、药物提醒、随诊等服务;“药药好”“111药”试图开创药品流通的全新模式。阿里巴巴先后投资了“寻医问药网”“U医U药”和“华康全景网”等医疗平台,于2014年初收购了“中信21世纪”,并更名为“阿里健康”。腾讯公司的互联网医疗以“微信”为立足点,在2014年通过接连投资“邻家医生”“缤刻普锐”“丁香园”“挂号网”获得了大量医生资源和用户资源。中国互联网医疗经济行业开始高速发展。
(四)全面发展期(2016—2021年)
“十三五”期间,数字技术快速发展、加速迭代为医疗健康行业的转型升级提供了数字化支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技术与卫生健康领域深度融合,“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日益健全,服务新模式不断涌现,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加快,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2015年,乌镇互联网医院作为全国首家互联网医院率先成立,自此全国各地高度重视互联网医院建设,数字健康新业态快速发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将“互联网医疗”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2018年以来,数字健康领域政策密集出台。从总领性政策到规范管理办法,再到具体板块的指导意见,层层递推助力互联网医疗步入快车道。同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医疗机构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实体医院基础上允许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同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首次明确互联网诊疗定义和互联网医院概念,包括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以及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允许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同时规定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同时,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稳定成熟,互联网医疗经济的主要商业场景出现,用户规模不断扩大,主要的产品有医疗工具类、在线问诊类、挂号类。好大夫、丁香园、春雨医生、微医、医联等20多家互联网医疗企业纷纷设立互联网医院。
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驱动数字健康快速发展,数字健康也开辟了抗击疫情“第二战场”。疫情期间,部分医院关闭线下门诊,国家卫生健康委鼓励通过“互联网+医疗服务”进行线上诊疗,助力疫情防控,其属管医院互联网诊疗同比增长17倍,部分第三方平台互联网诊疗咨询量增长20多倍,处方量增长近10倍[5]。
三、数字健康发展面临的现实困境
数字经济对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起到了支撑作用,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不同于数字生产、数字生活的蓬勃发展,数字健康发展则相对缓慢,健康产业的数字化水平相对落后。
(一)思维制度迟滞,数字孤岛持续存在
数据共享困难是国内外的通病。近年来,我国在健康数据共享方面做了很多探索与实践,实现从“小孤岛”到“大孤岛”,但是岛与岛之间的桥梁依旧未连接或不牢固,其根本原因在于思维孤岛、制度孤岛。不少人还停留在传统思维,把世界分为你和我。例如一些医院进行“数据圈地”,认为是医院的数据,人为地与外界分割开来;医生和患者的诊疗意识、诊疗习惯的改变也并非易事,数字诊疗效率、就诊信息准确性、安全隐私保护以及人文关怀加剧了医患双方的潜意识抗拒,进而影响到数字健康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另外,相较于电子商务、交通出行等领域,医学由于其特殊性,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的数据相对较多。健康服务的重心从综合医院向院前的全科、预防,院后的养老、康复以及健康管理、疫情防控等方面分散,流程再造和数据共享难以实现,这些也是数字健康互联互通的“绊脚石”。
(二)地区资源不均,数字健康推进缓慢
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不同区域、不同人群之间普及和应用存在差异,进而产生区域和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这种“数字鸿沟”产生的原因有四:一是基础设施差异。5G、数据中心等被称为“新基建”,是数字经济的基础设施。这些很难单纯依靠市场,需要政府直接投资或补贴来解决。新冠疫情防控过程中,各地新基建水平不同导致大数据监测、流调速度差异显着。二是医疗资源差异。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在东部以及一线城市,北上广深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量远高于中西部城市。远程医疗、互联网医院及可穿戴智能设备有助于解决区域医疗资源不均的问题。三是终端设备缺失。低收入人群难以获得电脑、手机、穿戴式监测等终端设备,容易造成数字阶层差异。四是数字素养参差不齐。贫困人群、老龄人群、残障人群往往被排斥在新兴技术之外,缺少适应数字时代的知识技能。
(三)人才培养滞后,数字健康创新乏力
我国数字健康人才严重短缺,无法满足数字健康创新发展的需求。一是缺乏科学的人才培养体系。数字健康人才培养目前分散在信息管理、健康管理、医学信息、智能医学工程等专业,即使是某一个专业也不聚焦。例如“医学信息学”作为一门学科于20世纪70年代被正式提出,美国、德国有百余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开展了“医学信息学”研究和教育工作。然而,我国仅有50余所院校开设了医学信息与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相关的本科专业,隶属于工程学、管理学或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专业分散、培养方向不明确。二是缺乏高精尖的人才支撑。高层次人才是创新发展的动力核心。我国有40余所院校开设了医学信息学硕士教育,仅有北京协和医学院等5所高校具有医学信息学博士培养点,其他高校在医药信息管理、医学信息工程、卫生信息管理、中医药信息学等专业培养博士研究生[6]。
(四)同质化严重,数字健康经济占比较低
我国数字健康产业链很长,处于低水平发展,缺乏竞争力。根据《2021中国互联网医院发展报告》,截至2020年底,我国互联网医院数量超过1 000家,数量多,规模小,多集中在医学咨询、“挂缴查”“小慢病”等周边服务,核心医疗业务欠缺。近九成的互联网医院未能有效运营,缺乏市场化运营机制,处于建而不用、浅尝辄止甚至是入不敷出的窘境。根据《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1)》,2020年全国共享医疗市场交易额138亿元,仅占共享经济市场交易总额的0.41%,远低于生产能力(32.12%)、生活服务(47.89%)、知识技能(11.87%)以及交通出行(6.74%)领域。然而,相较于交通出行、生活服务、共享住宿、共享办公的负增长,2020年共享医疗市场交易额比2019年增长27.8%,仅次于知识技能(30.9%)[7]。因此,我国数字健康经济底子薄、规模大、增速快,发展潜力大。
四、加快发展数字健康服务的实现路径
面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和健康中国建设的需求,我国必须抓住数字健康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加快发展数字健康服务,需要处理好以下七个关系。
(一)处理好传统医疗与大健康服务需求的关系
当前,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的需求更加个性化、差异化和多样化,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是从影响健康因素的广泛性、社会性、整体性出发,实现个人全生命期的健康服务和健康保障。因此,数字健康是在传统医疗核心的基础上,延伸到疾病预防、健康管理、康复养老等诊前诊后环节,并进一步拓展到教育、环境和产业等多学科领域,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服务需求。也就是说,传统医疗是数字健康的关键所在,大健康服务是数字健康的重要延申。数字技术赋能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医疗保障、健康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等领域,放大医疗服务半径,重塑现有医疗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满足基层群众的健康需求,极大地提升了医疗健康服务的普惠性、共享性、公平性。建立以个人身份为中心的“全国数字健康平台”,将与个人生命健康相关的数据都汇集到一个平台,而不是存储在医疗机构或企业,形成个人全生命期的“数据集”,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的数字化。
(二)处理好数据产权与数据共享的关系
数据的收集、挖掘、开发、利用、共享与交易等环节都绕不开对数据产权的认定。数据权属不清容易引发纠纷,不确定的数据产权给数据使用过程带来较大的风险成本。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第十四条规定:“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该同意应当由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法律还规定了“授权同意”和“重新取得同意”的适用规则。因此,我们要推动数据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等相关权利的有序分离与流通,明确数据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管理权属于政府管理部门,医院或者企业行使的是代管权。推进公共服务数据、个人健康数据、医院企业数据分类分级治理与授权使用,打造政府、医院、社会、个人多方协同治理格局。同时,要遵循过程公正与成果互惠的原则,打破部门割据和“数据垄断”,保护数据要素各方合法权益,合理界定数据要素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数据分享利益分配机制,促进区域机构间共享数据要素,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价值。
(三)处理好推进数字健康与确保数据安全的关系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要同步推进,才能筑牢数字健康的根基。“互联网思维”不再是你和我的区别,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是一种哲学理念,它代表了人类社会的普遍联系性。当然,在数字健康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因为基础设施、医疗资源、收入分配以及数字素养的差异而产生区域间、城乡间、人群间的“数字鸿沟”,这需要政府加大“新基建”建设力度,提升数字健康个人素养,降低新兴技术使用门槛,在全年龄、全阶层人群中普及数字技术。数字健康关系每个人的生命健康信息,既要具备发展思路,又要具备底线思维。充分发挥政府有序引导和规范发展的作用,守住安全底线,明确监管红线,加强全流程监管、全行业监管和协同监管。建立数据要素流通使用全过程的合规公正、安全审计、算法审查、监测预警机制,促进不同健康应用场景下数据要素安全可信流通。加快制定数字健康的法律规范,加大知情同意与隐私保护力度,重塑医学伦理体系。只有将安全理念贯穿全过程,数字健康发展才能优质高效。
(四)处理好数字健康的人才需求与人才供给的关系
人才是创新的第一动力。科学合理的人才队伍是数字健康发展的第一资源。当前,我国数字健康正处于爬坡过坎、攻坚转型的关键时期,需要大量的技能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然而,我国数字健康人才严重短缺,创新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供给远远跟不上数字健康蓬勃发展的需求,高层次人才尤其是世界一流的拔尖人才和领军人才匮乏导致数字健康创新缺乏“加速器”。因此,我们要全面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数字健康人才,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大杰出人才、产业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形成“高层次人才少而精、中层次人才实而强、低层次人才多而壮”的数字健康人才体系。聚焦人才培育、引进、评价、激励、保障和服务等重点环节,充分激发人才活力,持续优化人才环境,实现多层次人才支撑数字健康创新发展的局面。同时,加强人才培养与学科教育的结合,注重培养数字健康专业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针对信息技术人才普遍缺乏卫生健康知识背景的问题,要运用培训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加快信息技术人才与卫生健康领域深度融合。
(五)处理好数字健康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关系
数字技术是驱动科技创新的强大动力,技术创新和应用是卫生健康领域变革的重要手段。“云端医疗”能够使优质医疗资源成功走出大医院,跨越地理空间、行政区划的阻隔,真真切切来到群众身边。但是,在看到技术进步助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同时,也应看到技术应用和发展仍受到现实条件制约。比如,运用人工智能辅助医生诊断治疗疾病,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医生特别是基层医生的诊疗准确率,但是也存在医生诊断疾病的主动性被弱化的问题。技术应用与发展的管理制度、医患双方的诊疗习惯、数字诊疗的效率与准确性均对数字健康创新产生重要影响。数字健康创新最关键的不是技术创新,而是制度创新、模式创新。“互联网+”不仅仅是技术上的“+”,更是理念、模式上的“+”。我们要以应用为导向,加强卫生健康行业的流程再造,重塑医药卫生管理和服务模式,延伸卫生健康服务链条,增加医患沟通的便捷性。改变原有公共卫生管理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数字新技术在监测预警、疫情上报、早期筛查、提升病例确诊效率、异地医疗机构远程视频会诊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数字健康的创新模式不断涌现。
(六)处理好数字健康经济存量与增量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当前,数字健康经济发展的“窗口期”已经到来。我国庞大的人口规模和健康消费市场有助于产生规模效应,而且数据本身就是生产要素,具备重要的经济价值,数据的快积累和多应用为数字健康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空间。加快卫生健康行业数字化转型已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转变人民就医观念、建立医疗新理念新模式的需要。我们要充分发挥数字技术“赋值、赋能、赋智”作用,在已有的医药电商模式、服务流程再造模式、慢病管理模式等存量转型升级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容数字健康经济增量,与核心医疗、院前院后、康复养老深度融合,推进数字健康产业化和健康产业数字化,带动和促进数字健康产业更新迭代。充分提高数字化产业融合度,加快数字健康全体系建设,构建平台、中心、基地、园区、基金、示范区等全方位体系,积极营造良好产业生态环境,打通发展的堵点和断点,加速资源更快导入、共享和整合。充分认识健康投资回报周期长的特点,建立有效的赢利模式,促进数字健康经济良性循环,打造国内有影响力、国际有竞争力的数字健康产业集群,推动数字健康经济不断做大做强做优。
(七)处理好数字健康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
我国数字经济连续多年保持快速增长,数字经济占GDP比重由2002年的10%提升至2020年的38.6%。特别是2018—2020年,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超过三分之一,分别为34.7%、36.2%、38.6%,数字经济规模连续数年位居世界第二[8]。数字健康既关乎人民健康,也关乎经济发展。中国拥有最大的全球数字健康应用场景,数字健康作为产业互联网时代的最强赛道之一,拥有数万亿级的市场规模。需要不断催生新技术、塑造新业态、培育新生态、创造新价值,加大政策供给、产业激励、技术创新。目前,我国数字健康产业领域较为成熟的有云医药保检全产业链平台、医药电商、医疗服务、数字医保、信息化服务、检验检测等产业形态。但是,也要防止数字健康产业被资本裹挟,过度市场化会损害我国卫生事业的公益属性。因此,在大力促进数字健康经济发展的同时,还要注重数字健康的社会效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维护人民健康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我们要坚持卫生事业公益性,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前提下发展数字健康经济,把人民健康作为拥有强大综合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基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卫生健康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健康中国”向“健康强国”跨越插上一双数字的翅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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