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语
当代中国的社会变革正在以空前的广度和深度波澜壮阔的展开,这场伟大变革的进程已经并且将继续深刻地改变着中国社会的面貌,引导着中国社会的未来发展走向,推动中华民族新的伟大复兴,这场伟大变革实际上是要完成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历史转型。正是在这一以政府为主导力量的循序渐进的转变过程中,当代中国法治呈现出创新乃至现代化的基本趋势,而中国法律的法典化则是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当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实现中国基本法律制度的法典化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第一,中国法典化的进程将直接为中国社会的变革和现代化的实现注入坚实的制度基础和法治保证。不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的实现,还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健全和发展,都应以构成我国法律体系核心的各部门法法典为先导,运用法典这一具有高度权威性、稳定性和统一性的法律形式为各项改革措施指明方向。只有这样中国社会才可能缩小在认识上和行动上的偏差,有效的参与中国社会改革和现代化事业,也才有可能真正从国家基本制度上保证这一进程的不可逆转和落到实处。
第二,中国法典化的道路将会促进中国法制建设完成一种历史性的转折,这种历史性转折的完成将使中国步入现代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它意味着随着一系列蕴涵着传统因素和现代法治精神的基本法典的编纂和颁行,能够对现代社会的各种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给予调整,使整个社会呈现有序状态的现代法律体系。
第三,在中国法典化的进程中,既要注重吸收西方法典化道路中先进和优秀的成分,又要注重保持具有东方特色、中华民族特点的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和结合当前的国际实际。因此,中国法典化道路将会给世界法制现代化带来一种全新的发展思路和模式,这种模式不仅是对中国法制建设传统和既有模式的创新,而且是对世界法制现代化模式的创新,它在某种意义上可能对世界上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东方国家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参照。
黄仁宇先生在《中国大历史》中有这样一句催人奋进的话,“我们想见今后几十年内是从事中国法制生活人士的黄金时代。他们有极多机会接受挑战,尽量创造。”当代中国特色的现代法典化道路就是这样一种挑战,一种创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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