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法治, 法治逐渐变成了人们的追求目标, 很多有识之士在这个观点上都达成了共识, 明确了依法治国需要对依法行政理念进行有效贯彻。基于此, 本文将从我国行政管理法制化的概念出发, 分析我国行政管理法制化的特征, 探究我国行政管理法制化的意义, 希望为相关人员提供建议。
关键词:法制化; 行政管理; 行政部门;
行政管理的法制化是国家行政权力行使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是一种能够约束政府行政机关自身的法律法规, 也是和谐的社会秩序。整体上看, 行政管理法制化经过了国家的认定和认可, 是调整政府行政机关权利的基础与准则, 能够监督行政机关的职责与行为。因此, 研究行政管理法制化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一、我国行政管理法制化的概念
所谓行政管理的法制化, 是指将宪法当作基本前提, 国家对行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然后在法律支配与法律调整状态之下完善行政管理的体系, 并使其在具体生活中的执行情况得到保证。换句话说, 就是把有效运行与健康发展当成民主政治的根本目标, 让这样的法律法规发挥权威性、稳定性与连续性。
二、我国行政管理法制化的特征
(一) 行政组织的法制化
在我国, 政府行政组织负责策划与承担各种政务管理活动, 是主要的行政载体, 其存在不仅为了行政组织自身, 还与人们群众的权利与义务息息相关[1]。政府机构行使自身行政职权时应努力对每层进行细化和分化, 使各层都具有响应组织法。要想改变行政制度, 应强化行政组织法发挥的作用, 根据相关的行政组织管理法律法规对强有力的行政组织管理条例进行制定, 从而实现行政管理的法制化与制度化。
(二) 行政程序的法制化
行政程序法制化指的是政府行政机关利用有关制度对自身秩序、时间、步骤、方法、权利模式、行政权力等方面进行约束的行为与方法。依法行政不但要对实体法律进行依靠来行政, 还需要对程序法律进行依靠来行政, 并且程序法律的行政重要性更高, 如若不然, 实体法律便会形同虚设, 使依法行政有名无实。因此, 政府对自身行政管理权利进行行使时, 管理程序的法制化是必不可少的。
(三) 法治意识的科学培养
当前中国正处在市场经济关键的转型期, 阻碍社会民生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是行政机构的行政能力与法治意识不足。因此, 增强政府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与能力变成政府管理体制里重要的一个问题。特别是国务院在对有关法规进行发布后, 国内法制政府建设与发展行政法治步入关键阶段, 我国法制进入了里程碑式的重要时刻。为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需要从精神引导与加强学习入手, 努力使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的意识得到培养。
(四) 行政职权的法制化
在国家权利中, 行政职权是十分重要和活跃的一部分, 和立法权相比, 行政权更加活跃。行政管理机关在政府各个执政机关中数量最多, 并且工作人员多、管理范围广, 种种特性使得政府机关中行政机关占据了极大的比重。从主动权方面来看, 行政权也比司法权有优势, 司法权的“不说真话”特性使得司法机关存在被动性, 但行政权力主要是从群众根本利益上实现的, 主动、积极地满足群众各方面要求, 因此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相比主动性更强。
三、我国行政管理法制化的意义
(一) 权利的制约
在中国的法之中, 所有权利属于人民是一项基本原则, 应经过科学分工让国家的各个机关具备相应治理权, 为人民提供更好的服务。行政机关权限的科学分配十分重要, 行政权力与权限都应有相应限制, 只有受到限制, 权利正当的行使才能得到保证。若权力的行使不会受到约束与限制, 这样的权力势必会有腐败滋生, 这是千百年总结出来的经验。由此可见, 行政执法的各个机关都通过人们与社会的监督、约束在法定范围之中对权利进行行使。
(二) 提高守法执法意识
政府行政机关在依法治国的同时, 应根据法定范围、法定程度对权利进行行使, 只有守法执法严格才可以让行政权力更加合法、合理, 使行使权力更为正当[2]。法治需要遵循人人平等的原则, 在当前国内社会经济生活中, 政府工作人员与行政机关对权利行驶的过程中, 办事时有没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更加重要, 这是由于法治社会正常运行的关键是政府工作人员能够依法办事并为人民依法服务, 行使权力时有法律约束才符合法治社会的思想要求。
(三) 法人、公民民事权利的保证
我国公民所有行政权力都在人权法律的范围中, 并受政府行政机关尊重与保护。法治国家与民主政治的建设能够有效保障公民权利, 根据法治思想的基本要求与需要, 行政机关应受到公众公权力约束, 从而更好地进行社会治理。应将这种义务设置成法定的权力, 把人民权利的保障当作基础, 把合法公民权利的保障当作目的来对权力进行行使。
四、结语
总而言之, 在我国, 行政管理法制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政府行政部门与行政工作人员应充分了解行政管理法制化的概念, 有效掌握行政管理法制化的特征, 全面认识行政管理法制化的意义, 从而推动我国行政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不断对各种制度进行完善, 提供行之有效的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1] 宋建钢.关于《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草案) 》的说明——2018年3月27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J].宁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8 (4) :31.
[2]孙宏发, 张国红, 卫青昊.扩权强镇释放活力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门峡市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J].行政科学论坛, 2018 (7) :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