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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NE理论下康美药业财务造假的动因分析

来源:山西农经 作者:魏璇
发布于:2020-06-09 共3429字

  摘    要: 上市公司蓄意利用财务报表进行造假的事件频繁发生,且不断呈上升趋势。这些造假行为不仅对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公众造成难以挽回的伤害,还干扰了资本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破坏了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对上市公司造假的动因进行分析,从而得出切实可行的防范与治理对策,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升外部监管的效率,使上市公司完善自身治理结构,推动资本市场长久健康发展。

  关键词: 造假理论; 造假动因; 公司治理;

  1 、康美药业案例回顾

  康美药业于200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一度位列中国企业500强。2018年12月28日,该企业因涉嫌违规披露信息而被证监会调查。2019年4月30日,康美药业公布被出具保留意见的2018年审计报告,声称由于会计处理错误多记了近299亿元货币资金。康美药业市值从1 390亿元下跌近1 100亿元,每股收益从0.78元跌至0.37元,28万的康美股东惨遭“跌停闷杀”。

  2 、基于GONE理论的动因分析

  2.1 、贪婪因子分析

  从2000年至今,康美药业共卷进5次行贿风波,先后贿赂证监会发行监管部李量、原广东省药监局监管处处长蔡明等人,单次涉案金额最高达500万元港币。马兴田后解释称贿赂主要是为了公司发展。此外,康美药业的部分产品质量也被检测出问题,曾出现违法生产紫草、部分中药饮片和菊花性状不合格、药品被定性为劣药等情况。种种行贿行为和产品质量问题背后都反映出康美药业管理层道德水平低下,公司内部诚信建设缺失。
 

GONE理论下康美药业财务造假的动因分析
 

  2.2、 机会因子分析

  2.2.1、 一股独大

  根据新浪财经数据可知,康美药业的控股股东主要有马兴田、许冬瑾、普宁市金信典当行有限公司和普宁市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上述企业和自然人共持有19.13亿股,占公司总资本的38.46%。其他股东占比最大的为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占比为2.99%。康美药业处在马氏夫妇的控制中,一股独大的局面不仅破坏了内部控制环境,而且映射出其防范造假风险的观念不足,甚至有意为之。

  2.2.2、 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

  在康美药业的企业组织结构中,马氏夫妇兼任正副董事长和总经理职位,这严重违背了不相容职责分离原则。董事会的有效性就在于保持独立性,不相容职责不分离使决策层和执行层重合,企业的决策活动和执行情况做不到公开透明,容易发生舞弊行为。

  有公开信息显示,康美药业有3名独立董事,张弘现任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江镇平现任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李定安兼任3家企业的董事并获取报酬。在这种情况下,独立董事很难保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李定安和江镇平作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拥有过硬的专业财务知识和能力,但却没有发现舞弊的情况,依然在述职报告中表示已认真履行职责,所言很难让人信服。

  康美药业监事会与马兴田、许冬瑾名下公司关系紧密。马焕洲兼任马氏夫妇旗下的广东康美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普宁市汇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股东和监事,职工监事代表温少生在包括康美药业21家子公司在内的23家企业中担任董事、监事和股东等。这样的关联关系在某种程度上让监事会丧失了大部分独立性,导致其无法发挥应有的监督和制约作用。

  2.3 、需要因子分析

  2.3.1 、保住上市资格

  虽然康美药业近几年净利润为正,但其实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一直低于净利润。从2010—2018年平均净现金比率来看,海正药业达到2.61,华润双鹤和同仁堂都在0.8左右,而康美药业只有0.21,与其他企业相比仍有差距。这意味着康美药业的收入可能更多以应收账款的形式出现,没有实际现金流入。如果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难以为继,在未来能否正常发展将会成为问题。

  2.3.2、 融资需要

  从上市以来,马兴田利用多家公司的大量资金炒股,许冬瑾则占用了公司大部分资金投资房地产,据相关测算,房地产投资规模超过600亿元。多年以来,康美药业通过定向增发、公开增发、配股和发债等方式多次募集资金。根据康美药业的融资公告显示,自2012年起,康美药业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期短期融资(2014年除外),至2018年底康美药业累计募资约804亿元,股权再融资金额合计为163.48亿元,其中配股34.7亿元,定向增发和公开增发共96.52亿元,优先股30亿元,发债券融资516.5亿元,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共123.95亿元。在如此频繁和高额的融资下,非常容易出现“债滚债”。2016年康美药业增发募集80.56亿元,其中偿还银行贷款30亿元,补充流动资金50亿元。2019年4月30日康美药业财务舞弊事件爆出后,该公司还宣布计划继续发行债务融资200亿。由此看来,康美药业内部巨大的融资需要也是财务舞弊的诱因之一。

  2.4、 暴露因子分析

  2.4.1、 外部市场监管不到位

  康美药业造假风波很早就初见端倪。2010年《证券市场周刊》直指康美药业在土地购买、项目建设上有造假的可能,伪造资产逾18.47亿元,金额相当于康美药业2002—2010年的利润之和。

  2014年刘志清实名举报康美药业管理层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提交了取得证据的途径。但是,此次举报依然没有引起证监会的重视。直到2018年12月,证监会下发了对康美药业展开调查的决定。如果证监会能提早重视并问责,主动监督,此次风波也许能更早得到控制。

  2.4.2 、审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

  在正中珠江与康美药业合作的19年中,正中珠江对于康美药业异常的财务数据视而不见。据康美药业年报显示,康美药业的存货占总资产的比重从2010年开始一直上涨,2014年为26.42%,之后一直维持在20%以上,高于医药行业20%的存货均值。2018年存货高达342.1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45.84%。2017年调整后的存货由201.5亿元猛增至358.5亿元,而同期同仁堂、人福医药、东阿阿胶和白云山存货加总也只有158.5亿元。

  康美药业房地产的售卖情况也并不理想,2018年底康美药业开发成本合计11.87亿元,开发产品22.32亿元,根据2012—2018年开发产品平均每年减少4.64亿元来算,即使不再建设新的开发项目,仅卖出现存项目也需要7.37年。康美药业支付给正中珠江的审计费用从2001年的30万元上涨至2018年的500万元,这使其获得了18年“标准审计意见”,使康美药业度过一次又一次危机。

  2.4.3、 退市机制不完善,舞弊成本低

  一方面,我国资本市场的退市机制不完善。“最近三年连续亏损”是退市机制中唯一的可量化指标,但上市公司一直借助“二一二”法则躲避。即在连续亏损两年后,上市公司利用盈余管理的手段制造第3年盈利的假象,然后继续两年亏损,1年盈利,这样能够做到“死不退市”。另一方面,我国的财务舞弊处罚制度并没有对上市公司形成足够的警示,证券市场内不良风气盛行。外部监管机构的失职降低了暴露的风险,舞弊后既得利益对上市公司的诱惑远远大于证券市场处罚的威慑力,成为舞弊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3 、财务造假的防范与治理对策

  3.1、 营造企业诚信环境

  加强企业内诚信教育建设,为管理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鼓励他们追求更高层次的目标,增强对不良诱惑的抵抗力。培养诚信的企业文化,建立奖惩分明的约束激励机制,对员工将荣誉放到首位的行为予以奖励,对违反道德的行为予以严惩[1]。

  3.2、 提升企业内控水平

  建立企业内部控制应急反应制度。如果企业发生造假行为,可以让内部控制部门避开董事会和管理层,直接与证监会和审计机构联系,保障内部控制人员反映问题的权利。

  在康美药业的案例中,马兴田与许冬瑾把控康美药业的所有权与管理权,董事长与总经理职务都由他们担任,为财务造假创造了条件[2,3]。

  3.3、 推行注册上市制度

  完善我国上市流程,开放注册制度,降低股票发行的限制条件。企业上市成功后,采用优胜劣汰的机制,使企业自身价值由其经营管理决定。有价值的企业能够获得很好的发展,没有价值的公司应退市[4,5]。

  3.4、 加大违规处罚力度

  完善外部市场监督机制,加大监管力度。证监会应该针对问题和风险消除证券市场中的隐患,有针对性地分配监管资源,既不能发生权利重叠,也不能出现真空地带。我国《公司法》对财务造假的处罚上限为60万元,相对于获得的利益来说不值一提。康美药业事件对社会公众造成的损失无法用金钱衡量,需要用严苛的法律和更大的惩罚力度处理,防止再次发生造假行为[6]。

  参考文献

  [1] 洪荭,胡华夏,郭春飞.基于GONE理论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造假识别研究[J].会计研究,2012(8):84-90.
  [2] 黄世忠.康美药业财务造假延伸问题分析[J].财会月刊,2019(17):3-6.
  [3] 陈新,苏亚莉.基于GONE理论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成因及对策分析——以佳电股份公司为例[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9,22(16):4-5.
  [4] 王珺怡.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及对策研究[J].时代经贸,2019(34):25-26.
  [5] 高艳艳.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研究[D].兰州:兰州大学,2014.
  [6] 王琨.证券市场财务造假问题研究[D].大连:大连海事大学,2013.

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原文出处:魏璇.浅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以康美药业为例[J].山西农经,2020(10):16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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