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会计信息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降低信息不对称性等方面的作用逐渐变得重要。但由于在信息披露、上市公司监管方面仍存在缺陷,一些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无法发挥有效的作用,导致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现象愈演愈烈,这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在威胁着市场的公平。因此,探究解决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失败的对策迫在眉睫。本文以康美药业造假案作为研究案例,运用舞弊三角理论探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动因,从内部控制五要素的角度对公司造假行为进行分析,提出解决内部控制失败的方法,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财务舞弊; 内部控制; 审计失败; 信息披露;
一、案例简介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金76440万元,于200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一家以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生产为主导,集药品生产、研发及药品、医疗器械营销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医药企业。经过20余年的发展,康美药业已经是目前国内中医药业务链条最完整、资源最丰富、整合能力最强的龙头企业之一。截至2018年5月,康美药业的市值一度达到1200多亿元,是医药行业的白马股。除了医药相关的业务外,康美药业还涉及房地产和建材相关的业务。
2018年底,证监会发现康美药业涉嫌财务造假,涉案金额巨大,立案后证监会集中力量进行查办。2018年12月28日,康美药业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1]2019年4月29日,康美药业在披露2018年年报的同时公布了2017年财务报告的更正公告,其中货币资金多计299.44亿元,营业收入多计88.98亿元,营业成本多计76.62亿元,另外未分配利润、经营性现金流等8项财务指标出现重大差错。2019年8月16日,证监会对康美药业等作出处罚及禁入告知,证监会评价康美药业时称其造假事件影响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并已于当年的5月9日,对在给康美药业提供审计服务中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广州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立案调查。
二、康美药业舞弊行为产生的动因
关于企业舞弊行为的动因,理论界提出了冰山理论、三角理论、GONE理论及企业舞弊风险因子理论等许多着名的理论。其中,关于舞弊三角理论的舞弊因子学说最早是由美国学术界的内部审计之父劳斯·B·索耶先生所讨论的。随后由现任美国会计学会会长史蒂文·阿伯雷齐特(W.Steve Albrecht)提出了舞弊三角理论,他认为,企业舞弊的产生是由压力、机会和借口三要素组成。本文基于舞弊三角理论对康美药业的舞弊行为动因进行分析。
(一)压力
1. 财务资金紧张
查看康美药业2017年未修正的年报,发现货币资金期末余额显示341亿余元,而其中有99.74%为现金,在所有的现金中,有近99.95%为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康美药业的货币资金持有情况远超出同医药行业的平均水平。虽然,从该报表中看出康美药业的确有340亿余元的财务资金可供使用,不应算作财务资金紧张。但是康美药业同时还存在存贷双高的现象,[2]其筹资活动现金流比经营活动的现金流还要活跃。大量的外部融资及难以偿还的债务,表明其充足的资金只是表面繁荣而已。
2. 面临强制退市处理
由于我国证券交易所为了维护公开交易股票的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按照规则要求对于不适合公开交易的股票终止交易。康美药业作为上市公司,要时刻注意自己的经营利润情况、股价变动状况,想方设法避免连年的亏损,做到扭亏为盈,从而保住上市的资格。其在2019年4月30日公布的更正公告中对2017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更正后康美药业2017年的每股收益由0.78元将至0.39元。此举表明康美药业可能存在不惜对财务报表增加水分以避免其财务指标触及到影响终止上市情形的出现。
(二)机会
1. 内部审计制度欠缺
康美药业在存货及工程项目上的账面记录混乱,多年的药品类资产存货尚未计提减值准备,其下属子公司的部分工程项目财务资料不完整,种种此类会计差错不仅仅是会计人员的失职更是内部审计制度的漏洞。尽管康美药业曾进行多次融资,但几乎没有披露过其资金的使用目的与使用时间,这种无法查明的资金流向及内部审计制度的欠缺正是造成财务舞弊的机会因素。
2. 审计独立性的缺失
早在2001年康美药业IPO上市时,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便是正中珠江,此后正中珠江为康美药业连续提供19年的审计服务。在合作的19年间,除了2018年为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余年份正中珠江出具的审计报告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对于康美药业调整将近300亿资产的2017年年报,正中珠江出具的也是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康美药业给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从最初的30万左右逐渐涨到500万左右,高昂的审计费用可能会造成审计独立性的缺失从而严重危害审计报告的质量。
(三)借口
1. 处罚力度不大
我国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仍不够严厉。回看以往,北大荒、獐子岛等存在舞弊行为的案例,最后对违规企业和负责人进行惩罚时,其所遭受的处分和罚款与舞弊事件造成的严重后果相比处罚较轻。不仅极少数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很少有责任人承担了民事责任。这并不能给其他企业起到警示作用,甚至变相鼓励了其他想要粉饰财务报表的企业。康美药业或许是看证监会的处罚力度不大,以为这为其提供可趁之机便铤而走险造成影响极为恶劣的造假事件。
2. 职业道德素质低下
由于成本、技术等因素的影响,证监会无法实时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人员也存在失误的时候。种种原因导致部分职业道德素质低下的管理层认为企业舞弊行为被暴露的可能性较小,其贪婪之心逐渐膨胀,对于金钱和权利的欲望使一些管理层走上财务舞弊的道路。康美药业的董事长马兴田作为公司大股东与其余大股东通过股票质押融资至少套现了将近180亿元左右,公司大股东对上司公司的资源肆意利用以谋取自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三、内部控制要素分析
(一)内部环境
从康美药业造假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其公司的治理混乱,并且存在数额巨大的关联方交易。在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账户中,有高达88.79亿元且未计提坏账准备的账款,其中包含对普宁康都应收的56.29亿元和对普宁康淳应收的32.5亿元。根据公开的信息显示,普宁康都的出资人同时还是普宁汇金小贷的股东,而普宁汇金小贷与康美药业都是由康美控股公司所控制。康美控股的实际控制人正式康美药业的董事长马兴田,马兴田出资99.68%,其妻子许冬瑾出资0.32%,截至2018年底,康美控股持有康美药业的股权比例为32.91%。并且许冬瑾还担任了普宁汇金小贷的董事长。虽然普宁康都和普宁康淳这两家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多,但其都与康美药业是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两家规模很小的公司,却从康美药业借款了88亿元之多并长时间未还,康美药业并没有披露该资金的流向也并未对这些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分析、检查、函证等审计程序后,仍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这笔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的可收回性做出合理估计。
自从2012年以来,康美药业的控股股东康美实业的质押比例连年较高,几乎每年处于86%以上的水平,康美药业的股票悉数被全部质押。保守估计马兴田及其他大股东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套现了百亿元左右,并且存在将部分公司资金转入其关联方的账户进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
由于马兴田及其妻子许冬瑾在公司中的股权份额较大,逐步形成了一股独大的局面,削减了其他股东的话语权,其他股东的权益难以保障。在进行重大事项的决策时,往往会出现独断决策的现象,无法做出科学合理的判断。
(二)风险评估
康美药业的筹资方式为股债双融资,股债合计融资803.93亿元。其中,股权累计融资163.48亿元,占比20.33%,累计债务融资640.45亿元,占比79.67%。从企业的货币资金上看,2017年康美药业货币资金富余,但却不断向二级市场进行融资。公司有息负债余额与货币资金余额在总资产中占比都较大,存在存贷双高的现象。[3]
2018年的财务费用比2017年增加了57.52%。康美药业的负责人解释称是由于债券和银行存款的利息支出同比增加。但也反映了不断提升的利息支出使康美药业面临着巨大的债券到期偿付压力。根据分析,康美药业2018年流动比率为2.08,比2017年下降了5.88%。2018年的速动比率为0.77,比上年的1.59下降了51.57%,下降幅度大,已经低于速动比率普遍认为所应维持的水平1。利息保障倍数由5.04降至1.78,企业利息支付能力明显降低,利息支付存在困难,说明该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下降,存在短期不能迅速偿还流动负债的风险。应收账款周转率从7.1115下降到3.6284,康美药业的平均收账期延长,降低资产的流动性,也增大了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2018年康美药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92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47亿元,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87亿元。康美药业的筹资活动现金流远远活跃于经营活动及投资活动现金流。康美药业的资产负债率在2017年为53.24%,2018年上升到62.09%,在康美药业的全部总资产中有62.09%是通过借债筹集到的。同时康美药业的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常年低于净利润,说明康美药业管理层主要的精力可能都集中在跟银行的借贷活动、资金运转上,而不是公司的经营管理。
(三)控制活动
根据证监会的处罚文件所示,康美药业存在涉嫌通过仿造、变造增值税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将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的工程项目纳入报表,虚增固定资产等财务造假的行为,表明康美药业的会计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在2019年4月30日康美药业发布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中对2017年财务报表进行了重大的更正重述。首先,货币资金更正前为341.51亿元,更正后为420.71亿元,少计了299.44亿元。同时公司应收账款少计6.41亿元;存货少计195.46亿元;在建工程少计6.32亿元。虽然其声称这为公司在进行采购付款、工程款支付以及确认业务款项的会计处理时存在错误所导致,但也反映出康美药业存在会计账务处理不真实,延迟记账从而虚增资产的人为作假现象。其次,公司多计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少计费用,虚增利润。康美药业的营业收入更正前为264.77亿元,更正后为175.79亿元,多计了88.98亿元。营业成本多计76.62亿元,由184.5亿元调整至107.88亿元。销售费用少计了4.97元,财务费用少计了2.28亿元。各调整因素共同导致净利润由调整前的40.95亿元降至21.34亿元,净利润虚增了将近47.89%。表明该公司的会计控制组织体系不完善,存在费用支出失控、隐瞒或虚报收入和利润、成本计算无章可循的情况。最后,康美药业的各现金项目流量数据记录存在错误。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多计103亿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少计1.38亿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多计73.01亿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少计38.22亿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少计3.52亿元;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多计3.6亿元。康美药业的会计控制混乱,其入账现金大量多计,而现金支出则尽可能的少计。公司的控制活动没有发挥有效的作用,[4]未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
上市公司真实、充分、及时的将信息进行披露对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来说至关重要。而虚假的信息不仅会误导投资者还损害了市场的公平性。在2018年12月28日,康美药业就因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曾收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并且在2019年4月30日公布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也间接说明该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在康美药业2018年年度报告里,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该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之一是其公司下属子公司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存在财务资料不完整。康美药业下属子公司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存在部分工程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资料不齐全等情况。在2017年的更正公告中在建工程科目少计6.32亿元,更正完后为17.16亿元。开发成本少计18.04亿元。存在24.36亿元的工程款实际支付但却没有入账的情况。在2018年的年报里显示,康美药业的开发成本为11.87亿元,开发产品为22.32亿元,占净资产的比例达到14.37%。在建工程为41.74亿元,占净资产的比例为14.75%。并且其预付账款由2016年的7.2亿元涨到2017年的11.3亿元,到2018年时已为12.64亿元。康美药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北京康美制药有限公司中药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在内共有18个项目,逐渐增长的预付账款与项目繁多难以合计的在建工程,增加了虚增利润的可能性。并且康美药业并未实际披露过其项目的具体进展,同时借款也以流动负债为主,难以追踪后续的使用状况。因在建工程项目的审核本就存在难度,又由于其工程项目相关的财务资料不充分,使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不仅如此,康美药业的存货也存在披露不充分的情况。在2017年的更正公告中,存货少计195.46亿元,从157亿元调整至352.46亿元。截至2018年底,康美药业的存货有342亿元,占总资产的45.84%。虽然具备庞大的存货储备,但康美药业并未对外披露其究竟存了哪些存货,并且其存货周转率也在逐渐下降,2016年存货周转率为1.35,2017年为1.3,到2018年时已降至0.54。在巨大的存货储备量面前,如此低的存货周转率需要花费近一两年的时间才能将存货出售出去,但康美药业的存货属于食药品类,具有严格的保质期限制,一旦过期,只能全额计提减值。然而康美药业2017年的存货跌价准备为0.31亿元,2018年为0.56亿元,其是否已经计提足够的存货跌价准备值得怀疑。
(五)内部监督
有效的内部监督可以查找并发现企业的舞弊行为及财务漏洞,审核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减少企业的财务差错。康美药业的财务造假也反应出其形同虚设的内部监督机制。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该公司2018年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时发现其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对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的审计意见。根据分析,康美药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第一,康美药业违反了日常资金管理规范及关联交易制度规定,在资金管理和关联方的交易管理方面存在重大缺陷。第二,巨额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反映出公司的财务核算存在重大缺陷,不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第三,康美药业的治理层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不到位,使得康美药业的监督系统未能发挥有效的作用,没有在日常的监督活动中发现资金、财务等方面的重大缺陷,规避经营风险。由于内部监督机制存在缺陷,没有对企业的财政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也未对重点的支出项目进行跟踪审查。公司的监督措施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企业重要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从而造成了公司重大的经济损失。
四、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的策略
(一)建立先进的内部控制理念
增强企业领导者及员工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是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的关键因素。公司管理者应从传统的内部控制观念中剥离出来,建立先进的内部控制理念,将内部控制部门的工作视为对公司治理起着建设性目的的工作。应该提高内部控制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在实际的工作中,要强调内部控制的管理监督作用,在与其他部门建立良好关系的基础上,加强员工的内部控制观念,确保内部控制工作的进行,保障企业运营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扩大内部审计的职能和范围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内部审计职能已不适应企业的发展变化。现代内部审计的职能从审查、监督性功能拓展到确认、咨询性功能。包括对公司经营业务与绩效审计、风险管理审计、战略审计等职能。内部审计的目的要由单纯防护性目的发展到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设性目的,内部审计范围要由事后审计发展到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并重视对所审查活动的后续审计工作。不仅应要对财务会计审计,还应扩大到对企业所有重要的经营管理领域进行审计。应不断探究内部审计的职能范围,制定并实施系统、有效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程序和方法,为内部审计结果的真实、客观提供保障。
(三)建立健全内部治理体系
建立健全内部治理体系,首先要完善审计委员会制度。审计委员会需要向董事会负责,将在经营过程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与总经理沟通,共同制定解决措施。审计委员会要与公司的管理层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对于内部审计的工作,审计委员会要复核其工作内容及人员分工,并且决定首席审计师的任免,同时应定期与管理当局及首席审计师讨论与企业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相关的事宜。审计委员会的制定与实施,使内部审计工作的专业性更强,不仅提升了工作效率,还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中的权威性。其次,公司的领导者要重视内部审计的工作,提高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保证内审人员可以与公司董事会进行畅通的沟通,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四)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对风险的控制作用
公司的管理层应该始终把风险控制放在经营管理的首位,对公司的各个部门、各项业务都要全方位地进行风险控制。内部控制部门的工作可以加强企业对风险的控制,内部控制人员通过对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通过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的内控文化、治理结构、组织结构等内外部风险进行客观的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公司存在的潜在风险,制定有效的风险应对策略,防范和化解风险。并且应对企业风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定期进行风险报告,确保公司的管理层和各级负责人能够及时获得真实、准确的风险信息。
五、结论
通过对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例的研究,发现该公司存在关联方交易混乱、较高的偿债风险、会计信息失真、信息披露有误、内部监督形同虚设等重大问题。康美药业的财务造假事件反映了内部控制对公司治理、经济监督等方面的重要性。有效的内部控制不仅可以降低生产经营的成本,实现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还能更好地减少公司的运营风险、投资风险、监管风险等,以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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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唐昆.基于康美药业内控失败的案例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6):164-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