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近几十年以来,我们国家经济的发展呈现出突飞猛进之势,带动着企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和进步。税务会计原则与财务会计原则作为一个企业管理中两个极其重要的部分,两者间存在着极其显着的差异性,但同时也存在着共同之处。假如企业不能清楚的认识与掌握两者间相关原则问题所存在的差异性,就会使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变得无序、混乱。基于此,相关人员只有对两者间的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有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在此基础上寻求两者间的平衡点,对两者间的关系加以协调,才能为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所以,对相关话题进行深入的探索、研究以及分析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价值。本篇文章主要对税务会计原则与财务会计原则这两者间的差异性及协调对策进行深入的探索、研究以及分析。
关键词: 税务会计原则; 财务会计原则; 差异性;
一、差异性探究
(一)相关性原则方面
基于政府税收是税务会计的最终导向这一原因,计算企业与个人所得税过程中所包含的收入和扣除费用这两者的关系则是税务会计的相关性这一原则所重点关注的设计内容。6万元/年的个人所得税起征标准试实行于2018年10月,同一时间还要扣除的费用有住房贷款利息、子女教育费以及继续教育费等。由此可以发现,纳税人收入的来源与性质是税务会计的相关性这一原则所主要考虑的内容,更深一层的政府税收是税务会计原则设计所考虑的根本。而提供经济决策给企业则是财务会计的目标,一个企业盈亏状况可以真实地从会计信息中反映出来。基于企业现下的经营情况,财务信息能够提供科学而合理的决策方面的帮助则是财务会计相关性原则设计所考虑的内容,即财务会计相关性原则的重点关注内容为是否能够给企业提供实用性更强的会计信息[1]。
(二)历史成本原则方面
历史成本还可以称作原始成本,属于会计要素的一种。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企业一般选择的衡量标准是利用成本的计量计价方式完成业务成本的推算工作。但是随着我们国家财会制度的逐渐完善,现在的企业在启用其他会计原则的情况下基本上都放弃使用这一原则。比如,当企业历史成本发生偏离状况的时候,将会替代以公允价值,否则会认为报表的使用者存在被误导的可能性。但是我们国家的税法又对这一原则给予十分的肯定,也始终持坚决维护的态度。我们国家的税法强调:假如一个企业在进行当期资本核算的时候,对历史成本原则采取不遵循或者弃用的做法,一定要做好评估相关企业资产潜在价值的工作,借此助力核算与确认历史成本的工作。我们国家主要从税收角度出发坚持历史成本原则,强制执行则是出于保障税收的原因。
(三)配比原则方面
对企业费用加以确认是配比的用途,权责是其建立基础,与此同时管理会计或者财务会计的会计选择等因素会对其产生一定的影响。总而言之,其是确认会计要素的重要原则。而从税务会计角度出发,所得税也认同配比原则。所得税有关条款规定:处于经济活动中的纳税人所产生的费用成本要与同期配比一道扣除,而不能延期或者提前扣除。与此同时,严格禁止出现税款流失现象。但是增值税则不认同这一原则,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从配比原则上观察财务会计核算和税法相关规定则会发现存在很大的差异。比如,会计核算从产品类型方面、区域方面、业务形态方面等分别进行,在核算这些要素的时候还需要对其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期间费用加以计算。而税法则是按照科目的不同对税收加以配比,此时需要联合考虑配比原则与相关性原则这两大原则,如此才能做好配比工作。
二、协调对策探究
(一)两者间协调发展意识的强化
作为一个企业来讲应该从本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出发,提供真实的收益信息给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在信息准确性得以保障的情形下,引入并应用有效而科学的调配方式方法,对流程操作模式加以改进,得以实现简化流程的目的。具体应该做到下述三点:第一,企业应该保障始终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开展税务工作,即所得税缴纳也要按时;第二,税务会计应该注意吸取财务会计实际工作经验,基于财务会计发展相对比较成熟的现实状况,对财务会计所具有的灵活性加以利用,使工作压力得到有效的缓解,随之也使税务会计工作效率得到相应的改善;第三,要想令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两者的原则变得更加一致以及协调,应该从两者实际操作中所存在的困难出发进行相应的分析,在对两者所具有的特征有较为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后,彻底将两者间所具有的共同之处挖掘出来,然后在此基础上引入和采用更为科学而合理的方式方法,从而解决各自的困难,使两者变得更为协调[2]。
(二)税务统筹工作更具科学性
因为我们国家经济类行业太过复杂,不但行业区分难度大,而且产业结构也处在互相错杂的状态中,使税务工作的开展变得不那么顺利,所以就有开展更加有效而科学的税务统筹工作的必要,只有早做准备才能打造一个优良的环境,使税务工作开展得更加顺利。一方面,企业应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完成纳税义务,与此同时还应该统筹管理本企业的税收业务,引入和采用科学手段,使随本企业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来的税收负担得以有效减轻;另一方面,企业还应该对监管部门的成立给予高度重视,主要是监督本企业常规性的纳税情况,长期在机制规范的监督管理下使企业自身的税收工作方面的经验变得更加丰富,从而为企业会计管理提供更好的服务,最终达成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的目标。基于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日常处理的工作实践,发现税务会计工作与财务会计工作相比而言,税务会计工作的随着税收法规的日益复杂而变得更加复杂起来,具体是在工作实践中面临的也多是复杂多变的问题,因此要求相关人员应该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投入到税务工作中。
(三)两者间不合理差异性的缩小
基于服务对象角度,发现税务会计原则是核算我们国家的税收,服务于税款征收者,使税款征收变得更加便利是其主要目的,而忘了基于纳税人角度加以考虑。其存在重国家全额收取税款而轻纳税人权益的现象,因而在完善纳税体系方面的效果并不是特别显着。与之相反,财务会计原则发展历时长,在操作实践中积累的经验也比较丰富,其在企业每个环节上的应用也较为成熟,所以税务会计原则应该多加以学习与借鉴。税务会计原则应该随着税制改革的深入进行视角转化,对财务会计原则中的优良模式与处理经验加以充分吸收,按照两者所具有的特征坚持求同存异的原则,尽可能缩小两者间的不合理和差异性。此外还应该注重创新,使两者能够共同作用于一个混合模式下。从现实状况出发,在保持较小的不合理差异性的基础上,混合模式能够使经济运行发展要求得到满足,但如果没有这一基础,企业所承受的税收工作负担将会增加,也不利于其财务工作的开展,由此可得两者间不合理差异过大会带来极为严重的后果。同时对欧美等西方国家的相关经验加以研究,发现一些国家所具有的会计环境比较理想。对此,我们国家应该基于本国国情重视两者间不合理差异的缩小,使一些会计问题在混合模式下得到相应的解决。
三、结束语
本篇文章首先从相关性原则方面、历史成本原则方面、配比原则方面,对税务会计原则与财务会计原则这两者间的差异性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分析以及研究;最后,提出两者间协调发展意识的强化、税务统筹工作更具科学性、两者间不合理差异性的缩小这三个协调对策,从而为缩小税务会计原则与财务会计原则的差异性提供切实的借鉴与依据,借此更好地服务于国家与企业。在令两者发展更加协调的同时,也使两者所具有的长处充分发挥出来,最终促进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更加健康而平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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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海燕, 张山.对我国环境会计理论发展若干问题的思考[J].大庆社会科学, 2017 (4) .
[4]杨源.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之间的关系探析[J].时代经贸, 2018 (29) .
[5]职振春.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确认计量比较研究[J].财经界 (学术版) , 2017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