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在介绍套期会计方法基础上,结合套期会计方法在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核算中的实际运用案例,运用契约观理论分析了对套期保值业务运用不同会计方法对会计利润影响、对利益相关者影响等一系列经济后果,并针对这些经济后果,在套期会计制度建设、套期会计监管和公司治理结构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经济后果; 套期会计; 会计方法选择
作者简介: 卜常颖,上海麦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
企业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会涉及多种会计方法的选择,包括:是否采用套期会计准则的选择、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的选择、套期会计分类方法的选择等.选择不同的会计方法对企业的利益相关者造成的经济后果也是存在差异的.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包括企业的管理层、股东、债权人、供应商、政府等,他们会通过与企业签订契约的方式对双方行为进行约束,契约各方为实现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必然会关注和影响企业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的选择.因此,从契约观的视角分析我国企业套期会计方法的选择和执行结果,对分析套期会计方法的影响和规范那些合法而不合理的选择行为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经济后果概述
美国经济学者Zeff(1978)正式提出了经济后果的理论,其认为经济后果指的是会计报告对企业、政府、工会、投资者和债权人决策行为的影响,即会计报告会影响管理者和其他人的决策,而不仅仅是反映这些决策的结果.该文引发了学术界从"经济后果"的角度对会计准则中相关问题的重新探讨,在会计政策选择的经济后果方面主要包括对具体会计准则选择、会计方法选择、会计披露方法选择等内容的经济后果研究
经济后果的概念提出之后,经济学者们通过大量的实证研究证明了经济后果假说.实证会计理论(PAT)从经济后果方面对公司会计政策选择做出解释和预测,企业可以看成是一个契约的集合,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由雇佣契约、报酬契约、债务契约、股权契约、商业契约等一系列契约来描述,会计政策选择是公司力求最小化与这些契约相关的契约成本.实证会计理论认为企业管理人员会根据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选择会计政策,这与公司利益最大化并不必然一致
二、套期会计方法的选择和比较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下称CAS24)将套期会计方法定义为,企业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相同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反映风险管理活动影响的方法.套期会计涉及三个要素,分别为: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关系.在套期会计运用中主要涉及以下会计方法的选择
(一)是否使用套期会计的选择
CAS24规定企业只有通过书面文件对套期关系有正式的指定和满足套期活动有效性等套期会计确认条件,才能按照该准则对套期保值活动进行会计处理.该项规定限制了不满足套期会计确认条件的企业运用套期会计,但是对于满足这些条件的企业,是否运用套期会计准则则取决于企业自身的意愿
套期保值业务是否使用CAS24套期准则核算会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例如对于商品期货套保业务来说,主要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下称CAS22)和CAS24套期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选择两个不同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会形成以下差异
1.采用CAS22比采用CAS24更容易造成企业利润的波动.例如用期货合约对存货价格变动进行公允价值套期保值,使用CAS24时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的浮动盈亏都计入当期损益,二者相互抵消,不影响公司利润.而使用CAS22时期货合约的浮动盈亏计入当期损益,对应存货按存货准则计量,如期末存货出现减值,则将浮亏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期末存货是浮盈则不计入当期损益
2.采用CAS22形成的损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在投资收益等会计科目核算,在会计报表中列示时,需作为非经常性损益进行说明.而采用CAS24形成的损益可以通过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核算,从而降低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二)套期会计分类方法的选择
套期会计方法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基本处理方法是,公允价值套期方法是将套期工具的浮动盈亏计入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将被套期项目的浮动盈亏也计入损益.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方法下,当套期有效时,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浮动盈亏不计入损益,而是计入所有者权益.当套期无效时,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浮动盈亏计入损益(如表1)
三、M公司案例分析
(一)套期保值业务不同会计方法的会计差异分析
M公司是一家从事大宗商品和化学品贸易公司,M公司于2020年1月进行股权变更,变更后国有资本100%控股.由于国资委规定国有企业从事期货业务只能做套期保值不能从事期货投机,所以公司在期货上的交易也仅限于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购进的铜存货一般当月或下月销售,根据公司套期保值策略,对已作价存货预期销售时价格下跌的风险采取卖期保值,考虑到增值税率13%的影响,公司规定铜期货套保合约头寸数量为"存货铜的数量
M公司现行套期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由于套期会计准则具有一定难度,且需要对套期有效性进行持续评估,意味着企业要承担较高的实施成本,财务人员也面临较大技术难度.因此M公司未采用套期会计方法,期货是依据CAS22金融工具准则确认和计量,对应存货则依据存货准则,公司认为存货中的铜全部在期货市场进行了套期保值,且流动性好,期末不计提减值准备
按CAS24套期准则处理方法:由于公司是对已作价存货预期销售时铜价下跌的风险采取卖期保值,套期会计分类为公允价值套期,套期的实际抵消结果在80%~125%之内则套期有效,如因套期比率的原因而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则通过套期关系再平衡后继续使用套期会计
期末浮动盈亏计算公式为
期货(套期项目)浮动盈亏=-(月底期货合约结算价-开仓价)*期货持仓数量(公式一
存货(被套期项目)浮动盈亏=(月底期货合约结算价-存货买价)*存货数量/1.13(公式二
套期有效性计算公式为
套期有效比率=期货浮动盈亏绝对值/被套存货浮动盈亏绝对值(公式三
为了充分说明M公司现行套期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与按CAS24套期准则处理方法对报表时点利润产生的影响,现从铜价上涨期间和下跌期间分别选取两个会计报表时点,如图1,选取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3月31日,比较M公司铜套期保值业务现行会计处理方法与按CAS24套期准则处理方法对报表时点利润产生的影响.公司两个时点铜存货与对应期货持仓情况详见表2.
通过公式(一)(二)(三)对M公司套期保值业务运用不同会计方法影响损益金额分别进行计算,结果如表3.
由表3可见,作为以卖期保值为主的公司,对于相同的套期业务,铜价上涨时,公司现行会计方法计算的结果是亏损318万,而使用CAS24套期会计方法计算的结果则是盈利26万;在铜价下跌时,盈亏情况则相反.不同的会计方法使当期利润产生了重大的差异.M公司只确认套期工具及其公允价值变动而未确认被套期项目及其公允价值的变动,期货持仓的浮动盈亏会导致会计时点上多计或少计利润,不仅无法反映套期保值的真实风险和收益,反而影响报表使用者对企业真实财务状况的判断.
(二)经济后果分析
.对经营管理者的影响
作为国有公司,M公司对管理层实行年薪制,年薪=月基本工资*12+年底绩效奖金,其中:基本工资为固定部分,以企业经济效益为依据每年年初向国资委申报和审批;绩效奖金为浮动部分,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具体根据公司当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作为依据.由于报酬契约的存在,在企业业绩出现亏损时,公司管理层为获得绩效奖金会有选择会计方法增加会计利润的动机.而在经营业绩较好、实现利润较大的情况下,管理层也有避免当期利润过大,将本期利润递延到下期的动机.由于套期会计存在会计方法选择,且不同会计方法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不同影响,这就为管理层通过变更会计选择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机会.
同时,套期会计方法也会影响管理层对的经营活动的控制.由于M公司的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方法容易引起利润的较大波动,当铜价上涨时,为了减少未平仓的期货卖出保值产生的大量浮动亏损,公司可以通过加大销售的方式来减少存货,从而实现实货盈利与期货亏损对冲.这也是公司为减少因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方法形成的部分亏损而采取的调整措施.
.对投资人的影响
股东作为企业的所有者,会以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契约对公司的经济行为进行约束.国资委明文规定国有企业从事期货业务只能做套期保值不能从事期货投机,所以M公司所操作的期货仅限于套期保值.但公司目前采用的会计方法不能体现套期保值业务的成果,这种单边确认套期工具损益而不确认被套期项目损益的方法,会导致报表利润不能正确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结果,造成的利润波动可能会面临被投资人认定为投机操作的可能,这样则违背了"只做保值不做投机"的契约规定.
在股权转让时也会损害部分股东的利益.M公司2020年1月初进行利润分配和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价格是以公司2019年12月底的净资产为依据,而M公司现行会计方法使得当期利润减少318万,这使得转让方取得的利润分配金额和转让定价都会低于公司实际利润情况.
.对债权人的影响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具有债务契约关系.为维护资金安全,通常银行与公司签订融资合同时会加入一些限制性的条款,如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等.为此本文对M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进行了解,M公司2020年一季度资产负债率处于高位,加之年初股权变更时一部分股权退出,为增加流动资金M公司3月份正在向银行申请融资贷款.在这种情况下,为进行融资公司必然要降低其资产负债率,而表3不同套期会计方法的比较,2020年3月M公司会计处理方法将增加资产和税前利润463万元,通过增加总资产从而降低了资产负债率.而按套期会计准则处理则会减少资产和税前利润8万.可见对套期业务采用不同的会计方法会影响债权人对企业经营情况的判断,降低其资产安全性,这必然会增加债权人的契约成本.
.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公司管理上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产生了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M公司作为国有公司,资产所有权是国家,由国资委作为委托人代表国家进行具体管理.但是委托人监管和控制国有资产时不仅激励不足而且缺乏信息来发现和任命有能力的企业经营者,根本原因是官员无需为自己的选择承担任何风险或损失,因此没有一个真正的主体对国家的这部分股权负责,国有企业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委托人.
这种机制无法对公司的经营者实行有效的监督,公司经营者很容易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会计方法来达到盈余管理等目的.而本文的案例又说明了不同的套期会计方法所计算出来的结果是有很大差异的,这一事实不但不利于改善我国国有公司治理结构,反而有可能被公司经营者所利用.
四、结论及建议
套期保值采用不同的会计方法将给会计利润带来显着的差异,并会影响公司报表各方使用者的经济利益,企业管理人员会选择对自身更有利的会计方法,甚至利用套期会计方法选择的差异进行盈余管理,因此有必要从经济后果的角度对套期会计方法的选择予以规范.
一)对套期会计准则的建议
继续简化套期会计准则,使企业的套期保值业务都能够运用套期会计准则,并且愿意运用这一准则.此外,我国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中对于套期会计披露的要求是由企业合理确定披露的详细程度、披露的重点、汇总或分解水平等信息,且套期会计信息披露散布在报表附注的多个章节,缺乏整体报表,不利于投资者对信息的理解.建议财务报表附注中应该有单独的报表对套期会计整体情况汇总列报和披露,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分不同行业规范披露的内容和重点.
二)对套期会计监管的建议
应建立多层次的监管体系.企业内部应设立专门的审计部门,对套期保值的确认、计量和披露监督和管理.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培养其处理复杂会计实务的能力.建立规范的审计收费制度,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督作用.加强公众对企业会计行为的监督,尤其是对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套期会计准则和套期保值知识的普及,使他们能够了解企业套期会计方法选择的动机和结果.
三)改善国有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整体的经营决策和经营行为受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由于会计系统是在一定的公司治理结构下运行的,所以公司治理结构必然会影响到会计行为.首先,国有企业应进一步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健全和完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其次,应强化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其对公司财务和管理层的监督作用.最后,优化激励机制.政府在制订企业管理层报酬计划时应将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综合考虑,建立长期的激励机制,引导管理层科学的选择会计政策并制定奖惩措施,从而降低管理层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操作利润的动机,提高会计职业判断的公允性.
参考文献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R].2017.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R].2017.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R].2017.
威廉.R.斯科特(William R.Scott).《财务会计理论》第6版[M].陈汉文,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刘锴.契约理论下的会计政策选择问题[J].事业财会,2006(6).
康翻莲.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方法及选择[J].会计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