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网络时代的快速发展使得我国的社会发展过程中网络经济成为当先发展中最主要的一种经济模式,同时,网络经济也成为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项主要的驱动力。对于网络经济模式,必须要与时代背景相结合,制定出合理的工商管理发展策略,从而使我国的宏观经济能够更好地发展。主要将工商管理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并对其在网络经济时代下的发展进行简要的研究,同时也对此提出几点具有可行性的发展策略。
关键词:网络经济时代,工商管理,发展策略
网络经济是一种新型的经济形态,网络经济主要是将计算机网络作为基础,以现代化的信息技术为核心,合理地应用计算机网络。在现阶段的发展过程中,网络经济的发展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因此,工商管理必须要提高对网络经济运行的管理工作的重视。
1 网络经济的含义
网络经济主要就是指通过利用网络技术以及计算机技术进行发展的经济。网络经济也可以被称为信息经济或者互联网经济。在网络经济当中,互联网技术以及信息数据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这两者主要就是以传播媒介的身份来为网络经济提供服务的。网络经济与传统的经济模式相比较而言,能够有效地节省劳动成本,同时也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这对于企业的发展而言,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但是同时,网络经济也面临着一定的挑战,对于工商管理行业产生了很多的不确定因素,这就需要及时发现工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就能够推动工商管理行业获得更好的发展[1]。
2 网络经济时代背景下工商管理的作用
2.1 使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方式得到改善
当网络信息技术得到了普及之后,对于信息沟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同时也能够使实际的社会需求得到满足。如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网络,那么就可以针对网络技术设立起工商管理部门的实际工作流程,通过利用网络来完成工商管理的各项工作,从而使工商管理的工作效率得到有效的提升,并使实际的工作时间能够得到有效的缩短,并对工商管理部门的实际工作方式进行改善。
2.2 将工商管理部门的成本进行降低
在网络经济时代背景下,客户能够对产品进行多元化的了解,并且商家、客户以及物流这三者的有效融合,在一定程度上将客户的购物流程减少,除此之外,还在一定程度上使企业的店铺租金以及营业成本得到了控制与降低,企业的人员管理成本也有了一定的降低,通过利用网络完成对于员工的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减免了办公场地的租赁费用,同时网络经济也使企业的销售业绩以及工作效率都得到了有效的提升,使企业能够在拓宽营销渠道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以及资金[2]。
2.3 能够及时地获取市场信息
在网络经济时代背景下,信息资源开始共享,而信息共享则意味着网络经济时代下的工商管理人员不仅要有信息化技能以及互联网素养,同时还必须要始终保持较高的市场敏感度,能够把控好企业的发展模式以及市场,只有如此,才能确保企业在实际发展过程中,能够抢占先机,使自身的销售利润得到提升。
3 网络经济时代工商管理的发展策略
3.1 创新工商管理理念以及管理模式
在传统的工商管理过程中,由于缺乏信息量,导致工商管理所具有的指导性相对较为薄弱一些,在现阶段的网络经济时代背景下,工商管理的模式还需要进一步作出改革,工商管理将不再是为网络经济的发展提供服务,而是要致力于建立完整的规范化体系,从而推动网络经济能够获得更好的发展。在工商管理的发展过程中,也应当将创新理念进行融合,并在网络经济发展模式的基础上进行整合,不断改进现阶段的工商管理理念,从而促进网络经济获得更好的发展。
3.2 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健全相关的政策制度
在经济发展当中,工商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必然需要有严格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对其进行监督约束,从而确保其能够将自身的效用充分发挥,并且要不断进行市场调研,同时也要以市场调研为基础,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我国市场经济能够有序发展。
3.3 使工商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素质得到提升
在网路经济时代背景下,工商管理人员必须要秉承诚信的理念,同时要求工商管理人员要有全面的知识结构,能够进行跨学科的钻研学习,能够良好地掌握经济时代下的市场发展以及经济时代特点,要对此具有良好的前瞻性以及掌控能力,企业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实施“以人为本”的发展战略,为企业培养核心工作团队。
4 结语
社会的经济发展过程必然离不开工商管理,想要确保企业能够在良好的经济环境中获得发展,就必须要对市场经济做好维护,确保市场经济能够保持稳定状态,从而确保国民经济能够得到增长。在网络经济背景下,工商管理部门必须要结合我国实际国情,遵循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合理地利用网络技术,加强网络经济管理力度,使管理模式得到创新,并将工商管理的职责落实,从而确保企业能够在网络经济条件下获得良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艺霏,金环.浅论网络经济对工商管理的影响及对策[J].数码世界,2017(12):335-335.
[2]杜妍妮.分析网络经济时代下财务会计管理[J].科技经济市场,2017(1):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