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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政治功能研究

来源:现代商贸工业 作者:黄彦宁
发布于:2019-01-26 共2614字

  摘    要: 通过结合现实社会生活和政治历史学科的相关知识, 对法律的政治化功能作出了自己的分析和理解, 在确定法律和政治关系的基础上明确了法律的政治化功能的含义与具体应用表现, 同时提出了对现实政治的借鉴意义以及如何更好的发挥法律的政治化功能的措施。

  关键词: 法律; 政治化; 统治阶级;

  经过必修二的学习, 我大致对政体国体有了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在学习的具体过程中, 我深入地感受到了贯穿政治生活整本书的“法律观”, 即在政治生活主体中, 不论是公民, 政府, 党等政治生活的参与者都要以法律为基本准则和依据, 而法律亦通过主体参与实现政治功能, 为此我阅读了相关数据, 对法律的政治化功能作出一些自己的分析和理解。

  1 法律与政治的关系

  明确法律与政治的关系是谈论法律的政治化功能的基础, 根据马克思主义辩证哲学的观点, 事物之间是相互联系, 相互作用的。因此我认为应该以法律和政治的相互关系为基点来明确法律的政治功能范围, 即政治的规则和秩序通过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 从而充分体现政治的意志。也就是说, 政治是法律产生的前提和基础, 法律是由管理国家的统治阶级所制定和施行的, 而在具体的运行过程中, 法律的具体效力和权威也是必须得到相关的政治保障, 以国家暴力机构的权力为护盾。但同时法律也可以起到调整和重塑政治关系的作用, 在具体的政治生活中也会对主体的行为起到导向作用, 对政治秩序起到规范和准则作用, 以法的形式维持国家机关以及相关机构的正常运转, 影响着政治的发展。因此本文所讨论的法律的政治化功能是建立在这种相互作用的关系的基础上的。

  2 法律的政治功能含义

  在讨论法律的政治功能之前, 我们首先要对法律的政治功能作出特征性说明。从传统意义上讲, 法律的政治功能属于法律的社会作用, 而法律的社会作用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 即政治功能, 经济功能和公共功能。其中经济功能自不必说, 而公共功能与政治功能的最大区别在于, 公共功能强调的是行政执法, 即管理社会公关事务的作用。而法律的政治功能则主要侧重于维护国家统治, 保障国家机关的日常运作和正常运行, 规范政权组织形式, 巩固社会根本制度等。

  3 法律的政治功能的具体表现

  讲述法律的定义之后, 在谈法律的政治功能的具体表现之前, 我们首先要先对政治一词进行解释。由现代基本政治观念来看, 法律能够起到稳定社会秩序, 促进社会发展, 维系社会生活的纽带作用。至于为什么要说现代基本政治观念, 主要是由于马克思所提出的封建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巨大区别。如马克思所言, 阶级社会中, 统治阶级运用法律规范政权运行从而起到巩固统治的目的, 政治功能是法律的基本功能, 因此我们可以认识到西欧中世纪的传统封建制国家和现代民主国家在社会结构与阶级组成的巨大区别。即资产阶级不论在阶级构建的具体过程, 还是在阶级构成之后的具体统治方式的运行上, 都呈现出多元性和灵活性, 这就与因循守旧保守僵化的封建统治季节有了根本区别, 从而帮助资产积极更好的构建起整个和谐的社会。而在这个新社会的构建过程当中诞生了现代政治国家与现代政治生活, 法律的职能也有了基本变化———政治功能开始逐渐变为法律的基本职能。因此我们可以将法律的政治功能划分为两个基本方面, 一个方面是对于阶级统治的作用;另一个方面是意识形态的教育和说服功能。

法律的政治功能研究(

  3.1 法律对于意识形态的教育和说服作用

  社会的权力结构隐含着阶级斗争, 如果站在宏观与抽象的视角来看, 阶级社会中, 法律是统治积极利用国家权力进行阶级统治的重要关系。但是在形成统治关系之前, 我们要认识到经济基础, 意识形态和由政治法律等构成的上层建筑的递进关系, 即在法律在实现阶级统治做的作用之前, 要先发挥出意识形态的教育和说服功能。而法律通过教化的方式将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内化为被统治阶级与统治阶级共同的价值取向, 从而为统治阶级更好的在法律实务中发挥法律的统治作用打下坚定的意识基础。正如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中, 党和国家一直在强调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的重要性, 而这是为法治体系全面推行之前推进意识认同的必备选择。

  3.2 法律的阶级同化作用

  资本主义社会中一个非常常见的现象就是权力集团的大量存在, 这些权力集团将国家和法律视作权力斗争的依托, 在权力斗争的过程中, 国家和法律这一斗争载体就会与斗争现象逐渐分离呈现出一定层次上的相对独立性。因此在权力集团掌握国家权力的过程中, 可能会选择与不同阶级的人结成联盟从而夺取或者巩固已经获得的权力。换句话说, 即使在政治和法律秩序已定的情况下, 社会个体的阶级身份和社会地位仍然具有模中程度上的流动性。例如在意大利统一运动中, 温和派取得成功的关键就是形成了更为广泛的阶级基础, 就像中国共产党以庞大的工农联盟基础击溃了国民党的优良军队一样, 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在形成该阶级的过程中, 温和派不断吸收寻求结盟的积极分子。因此我们可以看出, 统治阶级以“同质化”为手段壮大自身力量, 从而使自己不仅在权力斗争中居于优势地位, 也使自己的统治秩序得到巩固, 社会生活不断延续。统治阶级也因此在主动建构的意义上通过法律创造出某种权威性的传统说服阶级成员解决问题。

  3.3 法律对政治社会的运营作用

  法律对政治社会的运营作用集中体现为法律的强制性功能, 当社会集团取得国家权力时, 就一定会在本阶级已形成的政治, 法律意识形态指导下, 建立起暴力机关和国家机器, 法律的强制性功能集中体现在阶级对立关系上, 法律可以在暴力机关和国家机器形成以后, 再利用这种特殊的政治力量把权力集团或者统治的利益确认为整个社会的利益, 而这个所谓的“社会利益”在经过法律的确认后就具有不可侵犯性, 从而成为社会所能接受的普遍利益。但是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 法律在政治社会中不仅仅可以形成协调政治关系, 规范政治行为, 促进政治发展, 解决政治问题的积极作用, 同时如果使用不当, 暴力手段的运用同样会对人们的精神和意志产生负面和反向影响, 也就是说, 暴力等强制手段的使用的频率和强度是有限制的, 统治阶级的统治如果丧失了广泛的社会认同, 只能依靠暴力来维持效力之时, 法律在政治生活中的解决政治问题规范政治行为功能将为失效, 反而会加速社会革命的到来, 因此我们在实践中一定要特别注重暴力机器的运用, 注意把握暴力机器与思想教育的齐头并进, 注重刚柔并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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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朱塞佩费奥里.葛兰西传[M].吴高译.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3:249.
  [3]乌伟.葛兰西意识形态的当代意义[J].时代文学, 2009, (4) .

作者单位:平顶山市第一中学
原文出处:黄彦宁.法律的政治化功能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06):14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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