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毕业论文 > 本科毕业论文 > 法律毕业论文

商业银行信贷法律风险控制研究

来源:法制博览 作者:师老师
发布于:2019-09-21 共2176字

  摘要:所谓商业银行, 是人们存款、取款并且进行贷款业务的公司。商业银行在国家的经济体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状态, 同时也反应了国家的经济形势。文章中将信贷的风险以及法律风险做出区分, 科学的解析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同时解析了商业银行为什么会产生法律风险, 并且结合现在的经济情况提出风险控制策略。

  关键词:商业银行; 法律风险; 风险控制;

法律毕业论文

  商业银行在进行信贷业务的过程中, 由于不可控因素导致贷款人或者银行出现不可预期的情况, 进而导致信贷业务出现预期利润下滑或者无法盈利的现象, 这就是信贷业务的风险性, 这种风险会造成银行有一定的经济损失。这其中就包括法律风险。造成法律风险的原因有很多, 比如个人或者企业在银行办理信贷业务、签订信贷合同时, 造成合同中的条款及规定不符合我国现有法律或者是行政法规时, 这种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合同无效。或者是商业银行在履行信贷职责时侵害贷款人的利益、违背合同条款等情况, 贷款人起诉时所要承担的赔偿。或者是银行的相关业务不符合法律要求, 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信贷业务产生法律风险的原因

  (一) 目前所奉行的法律法规不符合当下的经济形势

  我国目前主要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来对银行业务活动进行约束, 加以其他的一些法律法规进行辅助。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 国家经济不断发展, 当前更是迎来了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完善时期, 这就造成了当前国家的经济形势与相关法律制定初期的经济形势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现有的法律已经不能满足当下经济发展和对市场进行约束管理的需求。而且目前我国在金融和经济方面未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 关于商业银行的法律法规和其他金融领域的法律法规是相互独立的, 不能起到协同一致的效果[1]。

  (二) 目前关于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管理制度不完善, 企业合同精神欠缺

  为了规范企业的信用行为, 了解统计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往来、守信程度等, 就需要信用管理制度。这其中包括关于规范企业信用行为的管理制度、法律法规, 旨在为银行信贷业务提供参考依据, 让银行了解该企业的守信程度和合同精神。市场经济在我国的发展时间短, 相关的制度还不健全, 市场经济的发展还有待完善, 信用管理制度还有缺陷, 合同精神以及信用意识还未完全普及。

  (三) 市场竞争大、中小型企业难以维持

  在市场经济的前提下, 市场竞争压力大, 部分中小企业难以维持, 生存时间短, 平均在3年左右的时间宣告破产。目前银行的信贷业务中, 将贷款发放至贷款人账户之后, 银行方面只能够监督贷款人对于借贷资金的用途, 而不能干涉企业的日常经营中出现的经营决策的失误、对公司管理不当等行为, 这就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造成企业无发通过经验盈利, 不能及时偿还借款, 造成企业倒闭, 银行承担相应损失。这部分企业是银行信贷业务主要的办理群体, 由于上述经验不当或者其他原因, 导致自身竞争力下降, 业务量降低, 营业额下降, 无法盈利, 最后出现在还款期内不能及时还款, 或者还款期还未到企业就已经倒闭等情况, 这就直接导致了银行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损失。所以, 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成熟以及不确定性也是银行信贷风险之一[2]。

  二、控制法律风险的方法

  (一) 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体系

  在建立信用制度体系时, 应该让政府做出带头作用, 起到主导的作用, 而把市场本身作为辅助来配合政府工作, 地方的相关政府部门配合央行的工作, 使得信用制度不断完善。将各个企业的信用记录全部统计入数据库, 方便银行在借贷时对企业有初步的评估。每个行业要建立自己的入行规范, 形成相互监督的体系。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建设, 加大信用执法的力度, 政府部门自身要提高信用行为。

  (二) 要有担保体系

  在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 企业信用在市场经济秩序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直接决定经济发展初期的经济稳定性。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 市场经济不断深化, 这时的经济市场就不能只靠企业或者个人的信用来支撑, 一旦出现信用危机, 就会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这时就需要相关的担保制度来稳定经济市场。

  (三) 有完善的破产处理制度

  当借款人由于经营失误、个人原因、或者是市场变化, 而导致其个人所有的资产不足以偿还借款时, 在法律程序内宣告个人破产。在破产时借款人所拥有的资产用来偿还贷款, 免除其余的借款来保证借款人的正常生活, 同时对借款人的消费习惯进行约束, 不得出现高水平的消费和相关的商业行为。

  三、结束语

  要想控制商业银行信贷法律风险, 相关的改革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 不能够只喊着改革的口号, 不做任何实质性的工作, 不能只从技术和信用意识普及的角度来思考问题。要从整个信贷业务的主体出发, 从多个角度思考问题, 才能发现问题的关键所在。首先, 要想让商业银行信贷法律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 就必须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企业和法人有良好的信用意识和合同精神, 这就要加强信用方面法律的制定以及加大惩处不守信行为的力度。并且政府要鼓励信用中介类的组织的成立来监督企业行为, 完善信用数据库的建立, 同时政府也要完善自身的信用行为, 做出表率作用, 取得企业的信任。要建立完善的个人破产制度, 从而让商业银行的利益得到保护。

  参考文献
  [1] 王珂, 赵宏.浅析商业银行信贷法律风险的成因及防范[J].商情, 2014 (42) :230-231.
  [2]张磊.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法律风险的控制[D].安徽大学, 2012.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