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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瓜威尔逊》和《一个原有色人的自传》中混血儿的身份隐喻(2)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9-22 共6486字

  相较于《傻瓜威尔逊》,这部小说中混血儿的身份隐喻更为深刻,是对混血儿双重身份更为复杂的演绎。原有色人具有黑人和白人的双重身份。作为黑人,他生活在追求同化和文明的社会大环境中却遭受排斥和歧视,"白色"的威慑感无处不在,甚至表现在黑人日常生活的家用品色彩上。加之黑人同胞之间缺乏认同,他"有时觉得自己似乎从未是个真正的黑人,只是一个对于他们内心生活颇有特权的观察者; 有时又感到自己是一个懦夫、一个弃儿,一种对母亲民族的奇特向往占据着内心"[1]99.作为白人,主流社会的价值观早已植入他的思想,他在践行个人主义、实现美国梦的过程中又保有对黑人文化传统的追求,为自己掩盖黑人身份、逃避族群责任的行为感到羞耻。《傻瓜威尔逊》中的尚布尔和罗克萨娜则沉默地接受自己被歧视、压迫的社会地位,对种族不平等只感到愤怒和痛苦,却远没有认识到奴隶制和种族偏见的实质和必须被根除的真理。

  原有色人远远不同,虽然他也如尚布尔和罗克萨娜那样把自己的内心生活隐藏起来,作为一种自我保护的壁垒,不愿展示自己的真实感受和思想变化,不愿让白人真正了解自己,但他是一个自我意识强烈的黑人,观察着生活中的黑白种族关系,并力图揭示种族偏见的心理、解构种族主义的意识形态。约翰逊是美国哈莱姆文艺复兴的奠基人和美国非裔现代文学的开拓者。作为一位黑人作家,他以小说冒充自传,不仅通过《原有色人》这部小说直接表现黑人混血儿的经历和心态,表达自己关于种族问题的见解,而且注重打破以往美国文学中的黑人刻板化形象和表现黑人生活的传统方式。身份作为一个人存在的重要标记,它既是小说中的主人公一直在苦心寻求和建构的命名方式,也是约翰逊力图透过文学着力探索的、美国黑人( 不仅是黑白混血儿) 长期以来都在追问的命题。混血儿成功地冒充白人确是一个对肤色界限和种族偏见的有力颠覆,更重要的是约翰逊透过这个人物真诚地表现了黑人在身份问题上的困惑与伤痛。

  二、吐温与约翰逊的种族"冒充"小说创作比较

  着名的美国非裔作家兰斯顿·休斯( LangstonHughes) 曾如此评价吐温: 他"将黑人描写为人,超越了其他与他同时代的南方作家".的确,马克·吐温没有像同时代的许多白人作家一样,把黑人描绘成动物或故事布景,而是将两位黑人( 女黑奴罗克萨娜和黑小子尚布尔) 作为核心人物来叙事。这两个人物血肉丰满,并非性格单一、形象刻板化的平面人,具有超越性; 对奴隶制和种族偏见的批评具有重要意义。

  实际上,吐温早年便已开始了解奴隶制。1839年,4 岁的吐温随家人迁往密苏里州的汉尼拔。当时的密苏里州是蓄奴州,吐温是了解那里的畜奴与反畜奴斗争的。他在自传中提到,起初他的父亲拥有黑奴,但慢慢都把他们卖了,接下来几年都从别的农场主那儿雇佣黑人。他曾记叙黑奴们在种植园苦作和他们被用铁链拴在一起被买卖的情形,也描述过母亲对雇佣来的小黑奴桑迪的同情: "可怜的东西,他唱歌时,说明他没在回忆往事,这让我宽慰; 要是他安静下来了,我担心他在想以前的事,我会为他心碎的。他也许再也见不到他的母亲了,要是他能唱出来,我绝不会阻止他,只会为此感到欣慰"[3]9.

  吐温还记录自己对肤色界限的敏锐观察,"所有的黑人都是我们的朋友,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我们实际上就是同伴。这里所说的'实际上',是经过修正的。我们既是同伴,又不是同伴。肤色、社会地位在我们之间画出了一条微妙的、双方都意识到的线,而这细线使我们之间不可能有完全的融合"[3]8.在《傻瓜威尔逊》中,汤姆的结局尤引人深思,"真正地继承人忽然得到了自由,而且成了阔人,但是他的处境却非常尴尬。他既不会读书,也不会写字,他说的话是黑人区最鄙俗的土话。他的步法、态度、举止、笑声---一切都是鄙俗而粗野的; 他的习气是奴隶的习气。金钱和漂亮衣服都不能掩饰这些缺点,也不能把它们隐藏起来,相形之下这些缺点反而更加刺眼,更加叫人难过。这个可怜虫一进白种人的客厅就感到恐怖,简直受不了,除了在厨房里以外; 无论到什么地方,他都觉得不自在、不安宁。他家里的人在教堂里占的座也使他很苦恼,但是他却再也不能到'黑人座'里去,把那儿当成安身之所---那地方永远也不许他进去了"[2]165.汤姆成为黑奴长达23 年,当其白人少爷的真正身份被证实后,却既回不到假黑人的生活,也无法融入白人的生活,这正应了他对奴隶制的批判---它是"一种赤裸裸的、畸形的、不正当的掠夺"[3]41.

  然而,矛盾而又不可让人忽略的是,吐温的思想受到美国南方文化传统的影响,隐秘地存在着种族偏见。虽然他在其自传中多次表达自己对黑人的好感和同情,"正是在农场里,我对他们这个种族产生了强烈的好感,开始欣赏这个种族的某些优秀品质,"[3]9但其思想深处还是不免带有偏见,尽管这些偏见在他对黑人的态度中所占成分较少。例如在《傻瓜威尔逊》中,我们不难观察到,他倾向于将黑人刻画为鄙俗粗野的形象; 将尚布尔塑造成了一个黑人罪犯; 强调黑人的道德缺失和犯罪意识,而这正是种族偏见者所持有的观点。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吐温在为小说命名时选取了威尔逊这个远不及尚布尔和罗克萨娜显着的人物,而且使用的是第三人称叙事,这与他在许多其他作品中使用第一人称叙事形成鲜明对照,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他有意隐蔽小说的种族题材色彩。这当然与他当时的创作环境有关,但也表现了他作为白人作家在处理种族题材作品时的谨慎心理。

  结语

  相较吐温故事先于主题的创作风格,约翰逊往往在文学作品中表现出较强的创作意图,《一个原有色人的自传》尤其如此。他曾谴责以往的文学作品塑造了单一和刻板化的黑人形象,使大众长期不对黑人的处境持严肃态度,同时指出: "这个事实也为将来的黑人小说家和诗人创造机会,以向这个国家呈现一些新的、未知的东西,描绘种族中那些努力打破传统桎梏的同胞的理想、挣扎和热情"[1]79.他始终主张发展文艺对黑人争取自由与平等的事业意义重大,并相信文学是黑人主动与社会、世界交流的一个重要媒介。黑人通过文学和艺术创造展现自己并不逊色的智慧和创造力,从而改变社会主流心态和提高自身地位[4].约翰逊具有高度的自我意识,讲究主题与故事并重。约翰逊与吐温虽同在描述混血儿的经历,但在人物刻画的侧重点、叙述心理、主题表现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这与作家的创作环境与创作意图、个人经历和艺术风格有着紧密的联系。

  参考文献:
  [1] Johnson,James Weldon. The Autobiography of an Ex -Colored Man[M]. New York: Dover Publications,1995.
  [2] 马克·吐温。 傻瓜威尔逊[M]. 张友松,译。 北京: 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
  [3] 马克·吐温。 马克·吐温回忆录[M]. 谭惠娟,等译。北京: 团结出版社,2006.
  [4] Johnson,James Weldon. The Book of American NegroPoetry. Preface[M].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andWorld,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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