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 保险企业将更多地参与海外业务,投资国际市场, 而境外新兴市场是一块重要的拓展领域。目前,美日欧经济依然是世界经济重要引擎, 但新兴市场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不断上升, 成为世界经济增长主要动力。 进入 2014 年,新兴 市 场 的 经 济 状 况 明 显 好 于2013 年 初 ,基本面好 ,技术面更强。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2014年上半年, 新兴市场国家债券发行规模创纪录, 在全球发行的主权债券规模达到了 694.7 亿美元,比 2013 年同期增长了 54%。
新兴市场正以其高经济增长率,低负债水平、债券较高的收益率,及农业原料资源等优势元素吸引投资者的眼球。 2012 年 10 月,我国公布了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我国保险企业可以在泰国、印度、俄罗斯、巴西等 20 个新兴市场国家进行投资。 新兴市场的发展优势和我国的保险投资新政策为保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在新兴市场投资提供了发展机遇和政策支持。 但由于新兴市场国家仍然处于经济发展时期,有诸多的不确定因素,我国保险企业投资新兴市场将会面临诸多风险, 在投资运营中必须充分认识, 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风险管控,以规避风险。
一、 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新兴市场所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经济政策风险
经济政策风险是指新兴市场经济政策的变动对投资的不确定性影响, 包括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和微观经济调整的影响。 宏观经济政策包括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微观经济调整则是针对个别行业或地方的经济政策。 由于新兴市场存在市场经济不完善、经济政策传导机制不健全、 经济发展不稳定和经济结构不均衡的特点, 保险企业在新兴市场投资将面临复杂多样的经济政策风险。
一方面,因为市场经济不完善,新兴市场国家政府主导市场, 增加了市场的人为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 由于经济政策传导机制不健全, 政府的政策可能达不到预期效果,甚至出现反效果,从而引发利率汇率风险、购买力风险等。此外,经济发展不稳定,经济结构不均衡也会使得经济政策变动频率高, 出现调控达不到预期目标等情况。
(二)金融市场的风险
新兴市场的一个主要特征是金融市场不发达, 表现为制度不健全,市场弹性低,甚至人为操纵市场现象严重等。 新兴市场国家普遍存在监管机关对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督查不够, 某些国家的宏观数据、 资本市场数据和行业数据也值得怀疑。内幕交易、提前交易(front-running)和劣质执行在新兴市场也比较普遍。此外,会计标准不透明也给投资分析带来困难。
(三)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在信贷资金运动过程中, 由于授信主体与受信客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而引发信用过程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事实上,我国保险企业在境外投资新兴市场时需要有受托人来协助投资, 这使我国的保险资金面临双重信用风险, 即受托人的信用风险和境外投资对象的信用风险。
(四)运营风险
运营风险是指保险企业在投资运营过程中, 由于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变动性以及主体对环境的认知能力和适应能力的有限性, 导致运营失败或使运营活动达不到预期目标的可能性及其损失。 《细则》明确规定了我国保险企业境外投资的软硬件资质,一些希望从事新兴市场投资的保险企业可能面临不符合境外投资新兴市场的条件, 即便这些企业能够在短时间内改善自我资质,达到规定标准, 也有可能面临运营过程中因对新兴市场缺少投资经验、 新进人才与原有人才缺少默契等因素所带来的经营风险。
(五)筹资风险
筹资风险,又称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因借入资金而产生的丧失偿债能力的可能性和企业利润(股东收益)的可变性。 这类风险一般有两种表现: 第一种是有清偿能力, 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 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 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即流动性风险。 由于《细则》允许我国的保险企业投资新兴市场的一些流动性较差的投资产品,如不动产等,这就降低了我国保险企业境外资金的流动性, 而如果这些保险企业有对应的新兴市场业务 (一般是负债性的业务)或者融资,且它们是短期业务或短期融资, 就比以往更易于发生短期负债难以偿还的情况,从而产生财务风险。第二种是企业根本无能力偿还负债或短期内无能力偿还。 保险企业如果同时投资多个新兴市场, 就需要多样的融资形式和不同的资产, 这就有可能造成保险企业融资过剩或融资结构不合理, 或者因为新兴市场的利率稳定性差,出现融资成本过高导致资不抵债的情况。 一些激进的保险企业可能投资于新兴市场中较高风险的业务,一旦遭遇损失,也会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
二、 保险资金投资新兴市场风险管控的对策与建议
(一)把握宏观国际经济变化趋势,制定境外投资战略,规避经济政策性风险
当前, 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其资产升值迅速,投资于这些国家会获得较高的收益; 但同时又要注意这些国家的经济体制不完善、 经济发展存在技术瓶颈, 在选择投资时机时应谨慎。比如,预计未来世界范围内大宗商品(黄金、美元、原油等)的价格呈现不稳定,尽管《细则》规定我国保险企业境外投资不可涉及投资实物商品、 贵重金属或者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和商品类衍生工具, 但保险企业要认识到这些商品对一些行业的变动 (如原油和黄金开采业的变动) 和一些地区的变动 (如石油开采国和石油进口大国的经济形势变动)的影响, 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此外, 参与境外投资保险企业应及时调整国内外投资比例、 不同地域的投资比例、 境外投资各类资产比重, 制定正确的境外投资战略,从而避免各类系统性风险,获得更多的投资收益。
(二)加强内部控制 ,减 少战略目标偏离,规避运营性风险
对于运营风险的控制, 最好的办法就是加强企业自身的内部控制, 减少各个运作环节产生的战略目标偏离。 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建立和完善稽核监督体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保险企业在投资新兴市场时,需要严格执行“三权”分立,建立和完善内部稽核与外部审计结合的稽核监督体制, 避免和减少由于投资自由度提升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并且,各保险投资机构或部门应该做到事前和事中建立健全的风险预警机制, 防范和处理各类风险,并在事后进行反馈。
2.严 格 实 行 专 业 化 、规 范 化和程序化运作。
首先, 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投资部门。虽然实践中,我国的企业境外投资一般需要委托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运作, 但为避免受托人和托管人发生委托代理问题 (本文视作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企业依然需要通过自己的投资部门进行监管。 很多保险企业缺少对新兴市场投资的实践经验, 这就更需要保险企业的内部投资部门对新兴市场进行深入的了解,提高对新兴市场的投资分析能力和监管能力。
第二, 依靠投资咨询机构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专业的投资咨询机构能够从宏观方面提供投资地区和市场的信息, 避免经济政策、市场风险等;在微观方面又能够很好的提供投资对象的信息,避免信用风险。另外,咨询机构还能弥补保险企业自有投资人员的经验和能力的不足, 提高保险企业投资部门的投资运作能力,避免运营风险。同时,咨询机构可对委托人的运作进行专业化的补充,降低信用风险,减少投资于不良资产的几率。
第三, 委托专门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进行运作。 相对于保险企业, 资产管理公司在投资方面拥有规模经济的巨大优势, 可以提高境外投资的效率。因此,险资通过专门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来运作, 可以避免保险企业由于对新兴市场缺乏信息和对投资缺少经验和能力所带来的各类风险。
(三)采用委托人 、受托人和托管人三方制衡运作, 规避信用风险
委托人是指保险资金拥有者,即保险企业;受托人是指接受保险企业投资委托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或专业投资管理机构;托管人是指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保管投资资金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保险资金的境外投资,采用委托人、 受托人和托管人三方制衡的运作结构, 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坚持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三方制衡运作, 就是以保险公司为主导, 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选择受托人和托管人, 签订三方协议,确定三方的权利、义务,明确三方各自的职责和防范风险的要求, 即委托人在受托人的协助下制定出境外投资战略、 境外资产的战略配置; 受托人要按照委托人要求的投资战略和资产战略配置制定投资策略, 确定投资组合,实施具体投资运作;托管人要按照协议,保管好受托人的资金,绝对保证其安全性, 最终形成三方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密切关系。
(四)合理配置资产 ,实现投资组合最优,规避金融性风险
合理配置资产能够有效地降低境外投资的财务风险, 同时一定程度上避免汇率、利率、购买力风险。
1. 做好资产负债的匹配,有效减少或避免财务风险
资产负债的匹配要求保险企业做到: 资产和负债规模保持动态平衡; 资产的投入期与负债的偿还期要保持对应匹配; 境外投资的外汇资产与外汇负债相匹配; 资产和负债在一定期限内的利率要对称。同时,要防止资产低效配置,避免过高风险投资,保证境外投资不脱离本企业的整体战略资产配置。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保险企业在境外新兴市场投资及资金运作水平比较落后,因此,在资产负债管理方面我们还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 根据我国国情和保险企业的自身特点, 构建适合的投资模型, 以有效减少或避免财务风险。
2.采用分散式投资及分散式融资, 追求投资收益—风险最优比例
理论上讲, 足够分散的投资能够消除一切非系统性风险,使投资在同等收益下风险水平最小,或同等风险下取得最大收益。
在诸多金融实践中, 虽然分散式投资不可能完全消除非系统性风险, 但确实能够优化收益—风险比例,减少信用风险,一定程度上解决筹资风险。同时,在分散式投资时,要考虑到融资情况。保险企业的融资也应当具有同投资相对应的分散模式。
3.投融资要与已经开展的业务相关联
我国的保险企业在境外投资时要适当地将境外融资、 投资及主营业务相对应起来。具体说来,我国的保险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时, 投资地区最好选择在自己已开展境外业务的地区内, 采用境外业务所需的货币进行投资;同时, 应当将自己的投融资规模与自身的负债规模, 特别是准备金规模相对应,避免理赔能力不足。
这样, 一方面保险企业在境外投资中能够避免一定程度汇率风险,另一方面也避免了财务风险,防止海外理赔或融资出现偿付问题。 保险企业还要根据自身承保的类型来投资,如,寿险有较长的资金持有期可以用于流动性较差,收益高的投资;而非寿险有较短的资金持有期, 要注重流动性高的投资。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分工协作,规避运营性风险
准备投资境外新兴市场的保险企业必须拥有一批专业技术强、有职业道德的资金运作人才,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人才队伍。 保险企业的境外投资与一般金融机构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对保险业更为熟悉, 能较好地权衡保险企业的收益与风险的专业人才。因此,人才的内部培养十分重要。 由于在新兴市场投资需要给投资人员一定的自由度, 就需要相关投资人员自律性强, 有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水平。 对从事境外投资的人员, 一方面要避免道德风险, 防止为获得奖励而一味追求高风险高回报投资; 另一方面要避免投资人员因为新兴市场的法律体制不健全而参与寻租活动。
此外, 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同时,必须进行分工协作。由于投资境外新兴市场本身具有复杂性、多面性。保险企业要做到事前减少风险发生, 事后又可控制风险量, 就必须要了解国际法和所投资国家或地区的政策、经济、税务、会计准则等,同时要掌握各类资产的具体情况。因此,保险企业在从事境外投资业务时, 必须要与国际律师团队、会计师事务所、税收筹划机构以及咨询、 金融等机构进行协作。
(六) 合理运用财务再保险、规避境外投资风险
再保险也称分保, 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 通过签订分保合同, 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再次保险的行为。 对于准备或已经进行境外投资的保险企业, 为规避投资风险, 就要注重再保险的功能, 根据保险业的特殊性合理运用财务再保险。 参与新兴市场投资的保险企业, 可以运用财务再保险这种新型规避风险的工具,加强财务和资本管理,平衡各会计期间的收益、 减少利润的波动,调节财务状况,平衡利润和改善公司财务报表,转移投资风险。
(七) 注重保险精算的创新 ,为预测评估投资风险提供科学依据
在现代保险企业中, 保险精算是保险业的核心技术。 保险公司要承保某项保险标的, 首先就要对该保险标的的潜在损失风险进行评估预测, 确立出科学的保险费率。收取保费后,公司为确保保险公司的经营稳定, 履行各种保险责任, 必须提留各种必要的准备金, 并把除准备金及支付必要的营运成本后的剩余保费收入进行科学的组合投资, 以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 随着我国保险业投资地位的逐渐提升, 保险业对外投资的发展, 尤其是险资在境外新兴市场的运作, 需要建立将保险赔付和保险投资盈亏相结合的精算理论和模型, 从保险的角度去评估保险业向新兴市场投资的风险情况, 从而丰富风险评估信息, 为决策和投资部门提供更完善的分析基础。因此,原有的仅限于评估保险事故的保险精算理论已经不再跟现实贴合, 要求保险精算的创新。首先,随着保险公司产品定价和资金运用自主权大幅提高, 精算要更多发挥在资产投资管理和财务分析中的作用,努力做到负债端和资产端协同发展;第二,精算要向参与经营管理全产业链延伸, 通过提供价值考核标准, 推进公司从重规模到重效益转变, 通过经验数据和利源分析,改进经营管理,通过经济资本管理,提高资本的使用效率;第三, 精算要向注重完整经营周期拓展,借助必要的模型工具,引导决策者做出有利于长远的经营决策,通过偿付能力评估,建立有效的资本约束机制, 减少短期内非理性竞争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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